《達賴喇嘛尊者 入行論教授》連載(164)
接著破勝論派。
根本頌(126a)
說微塵為常
彼亦前已破
勝論派會說微塵是常,是種種眾生的造作者。這種說法前已透過破無方分微塵的正理破除,因為不能以常因生種種變動的萬物。
解著講數論派的主張。
根本頌(126b)
常主眾生因
數論師所許
數論派說主具有常、勝義諦、一等五相,是能變化者,能生二十五種所知中的二十三種變異所攝之法。
若問:主是什麼樣子呢?
根本頌(127)
精力與塵暗
三德平衡時
其名為勝性
失衡稱眾生
苦、樂、捨三的同義異名即是塵、暗與精力;此三功德平衡時即名為主(勝性),或名為勝義諦、自性;塵、暗與精力三功德不平衡時,即稱為眾生,說此為變異的階段。以上陳述其主張,接下來破之。
根本頌(128)
非理故彼無
如是德非有
彼復各三故
色等與主(勝性)是無分的一,若於彼說有苦、樂、捨的自性就不合理,因為既然說彼為真實無分一,就不會有三功德平衡的自性,以一事不可能俱是有分與無分故,由這一點說相違,因此,說「有『三功德平衡的自性的主(勝性)』」不合理。此說顯示彼等主張自相矛盾。另外,功德也不可能是真實有的一,因為說它每一個又要再分出塵、暗與精力,如塵的塵、塵的暗、塵的精力。
根本頌(129)
遙遠不可得
衣等無心故
亦非有樂等
不僅主(勝性)不合理,三功德是真實的自性一也不合理;若無功德,則「『許為果』的聲等是由功德所變諸法」這樣的承許就遠離了正理之道。無心的物質衣服等也不可能是與五唯的苦樂捨成住同質的自性。
根本頌(130)
豈非已觀察
許樂等為因
從彼不生布
若說:即便衣等變異諸法不是樂等自性,衣等仍是於彼等因的自性中真實有。(則說:)前面豈非已觀察了諸法?已說諦實不合理故。汝宗若說樂等平衡的勝性是衣等的因,則不應由彼生布等,因為無勝性故。
根本頌(131)
無布應無樂
樂等恆常性
畢竟不可得
若由布等生樂等,則之後沒有布等時,就會沒有樂等平衡的勝性,因為沒有無因之果。汝不應承許,以承許勝性是常物故。無論何時,都無法以量通達樂等的自性是恆常性。
根本頌(132)
何故無感受
彼若轉微細
粗細又為何
樂等三者中,單獨講樂,樂若恆現,則領納苦時何不執為領納樂?應領納樂,因為樂若具恆現的體性,以此自性而有,則彼彼補特伽羅領納苦時,樂也必須無增無減地安住──如是說而破;與此相同,受巨苦時,若樂會變細微,你就應承許樂有粗細,而樂怎會有時粗有時細呢?因為你承許它是恆常的啊!
根本頌(133)
由粗變細故
粗細應無常
如是何不許
一切事無常
若有捨粗而變細的變化,就一定要許為無常。如是為何不承許樂等所標記的一切事物是無常?許才合理。
根本頌(134)
明顯樂非常
若許因位無
無故終不生
粗與樂若不是成住異質,則有增減性的粗若滅,樂也滅,因此樂也明顯是非恆常而有。後二句偈頌是破數論派的主張──自生。破數論派主張任何果於因時無則不生,所以,於因時,功能以不顯現的方式全部都存在,彼由生而顯現,於因時無則終不能生。若主張所生之物從因時就有,則
根本頌(135)
不許義猶存
因中若有果
噉飯成食穢
所生之法於因時未成是不行的,所以雖主張於彼時非已顯,但因為承許所生法的功能於因時已有,所以雖然你不想承許,但事實上已經承許。若如你所許,於因上有果性安住,則食用不淨物的因如食物時,因為於不淨物的因上有不淨果性安住,所以吃食物時就變成在吃不淨物。
根本頌(136、137)
購棉花種穿
謂世愚不見
智者所立言
‵‵‵‵
又應以買棉衣的錢買棉花種子穿上,因為於棉花種子上已經有棉衣以不顯現的方式存在。若說:於因上有果安住,只是世間一般未見於因時有果。(則說:)你許你的導師洲生仙人等現見法的實相,因此你也知道彼等了知因位有果的所立之言,所以你吃食物就會是吃不淨物了。
若彼等所說是具真實義,則於世間為何由聞思修未漸次見彼義?見才合理。若世間見亦非量,則整體上依正理而生的比量等世間量都會沒有辨別真妄的能力。中觀師則無此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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