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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9日 星期一

《達賴喇嘛尊者 入行論教授》連載(67)

 《達賴喇嘛尊者 入行論教授》連載(67

 

第五品 護正知

 

 根本頌(66a

護身唯一因

為供狐鷹食

 

以開玩笑的語氣來說,未來你的身體會成為狐狸與老鷹的食物,所以你護身也不過是在保護牠們的食物罷了。

 

根本頌(66b67

應令此人身

勤修諸善業

 

縱汝護此身

然無悲死主

奪已施鷹狗

屆時復何為

 

所以,不要因為對此身的強烈貪著而不顧惡名與苦樂,應役使此身成辦與眾不同的勇氣及智慧,以此身為所依來成辦如是善。也就是說,應役使此身作為成辦諸善的支分或把它當作順緣來用。若不如此,則不論你如何護此身,等到無悲死主將它奪去施給鷹、犬時,你又能怎麼辦

 

根本頌(68

若僕不堪使

亦不予衣食

養身往他處

汝何苦養護

 

比如,世間若有人給奴僕食物與酬勞,收留他,卻使喚不了他,就會認為這樣做沒必要,也沒好處,同樣,從出生到現在不論如何餵養、長養此身,終將留下此身而往他處,若是這樣,則「汝何苦養護?」也就是說不應辛勤養護它。

 

根本頌(69

既酬彼薪資

應令行吾利

無益則於彼

一切不應予

 

既然給了此身如酬勞般的養護,就應讓它透由利他來成辦自利。若能成辦,則於自己不僅利益此生,也有益於後世;若未能利益──未能成辦任何有意義的事,就不應給此身任何資具。

 

根本頌(70

於身起船心

此僅往來依

為辦有情利

轉成如意身

 

由視此身僅為往來的所依而觀身如船,接著就應運用此身去成辦一切有情的利益;並且應觀此身為這樣的船:此船能渡至佛地大菩提以及解脫的究竟樂、能渡至輪迴大海的彼岸以及三身大寶洲。要為了成辦有情的利益而役使此身,最終要使其成為佛身。

 

根本頌(71

 自主己身心[1]

恆常露笑顏

平息怒紋眉

誠懇為眾友

 

如上所說,不要讓自己淪為身體的奴僕,要能自主,亦即要能役使此身來成辦諸善。在身體方面,若能思惟他有情誰也不能思惟的空性義,以及聽聞他有情誰也不能聽聞的捨己愛他之理,就會因為得到了自主而心歡喜、有自信,不會總是皺著臉擺出一副不高興的表情,而是會展露笑顏,鬆開額頭上的怒紋及皺起的眉,成為悲憫愛護有情的好友。除此之外,言詞也要坦率誠懇。

(本書尚未出版,請勿任意流通。)


[1] 今人黃寶生依梵文校譯首句為「你要控制自己的身體」,沒有「心」字,貼合法王所釋。

2024年1月21日 星期日

《寶性論》講記摘要 (23)

 《寶性論》講記摘要 (23)

20240120 第一品 如來藏品

 

 其次說滅諦的客塵清淨分,分二:無根及無基。根指苦根,亦即業及貪等煩惱;基指苦基,亦即遍計及俱生諦實執非理作意的種子。苦基與苦根如其所應以對治摧壞而止息,此即是客塵清淨之滅。

 

接著講道諦:

無垢具足智光明,壞諸所緣貪瞋翳。1.9最後二句)

 

道諦分三:淨、明、對治。依偈頌看,第九偈中的「無垢」、「具足智光明」以及「壞諸所緣貪瞋翳」依次分別對應第十偈中的「淨」、「明」、「對治品」。依賈曹杰,無垢指現證無我的智慧無垢,亦即沒有如其所應的障[1]種子;具足智光明指具足現證空性的智慧光明,此中包含現證空性的智慧所攝的後得智,它也是道諦;壞諸所緣貪瞋翳指摧壞緣諸所緣而生的貪、瞋、癡。藏文中以翳代表癡。

 

以上正說大乘法寶,小乘法寶並非此處所詮。

 

字詞解釋:

1. 現證空性的智慧所攝的後得智:指現證空性的智慧所攝的大悲心、菩提心等[2],賈曹杰於此強調此等亦是道諦。

 

 

(癸二)釋,分二:(子一)問;(子二)答。今初:

 

何為此頌(1.9)所示

 

 

(子二)答,分二:(丑一)《論》;(丑二)《釋》。今初:

 

無思二分別,淨明對治品,離貪能離貪,法具二諦相。1.10

 

依賈曹杰:彼滅諦於四邊全無思[3],無如其所應之苦根業煩惱二,無實執分別之基;道諦則是清淨、顯明、能離自分所應斷之貪的對治品[4]。四諦分為清淨二諦和雜染二諦,清淨二諦是指以「以對治品離自分所應斷之貪[5]」為體性的滅諦[6],以及以「能離自分所應斷之貪的對治品」為體性的道諦。此清淨諦具二諦相,彼(滅諦和道諦)即為法寶。老師補充:最後一句中「具二諦相」是在說滅諦具勝義諦相,道諦具世俗諦相。

 

 

(丑二)《釋》

 

《釋》:「此偈簡說八功德所攝的法寶。云何八功德無思、無二、無分別、清淨、顯明、對治品、離貪以及離貪之因。」

 

賈曹杰:清淨指道諦的體性不與障混雜;顯明指了解如所有與盡所有;對治品指力。老師:因為了解如所有及盡所有,所以此對治品有對治煩惱、離貪之力。

 

字詞解釋:

1. 離自分所應斷之貪:此處所說的貪也包含所知障[7]

 

 

(癸三)標釋合說,分二:(子一)總釋;(子二)分釋。初又分二:(丑一)《論》;(丑二)《釋》。今初:

 

此中離貪者,滅道諦所攝,彼等如次第,以三三德知。1.11

 

此中所說離貪為滅諦所攝,能離貪為道諦所攝。彼等如其次第各以三功德了知。

 

 

(丑二)《釋》

 

《釋》中說:如上述次第,彼等六功德中,前三種功德──無四邊之思、無業煩惱二、無實執分別──示滅諦故,應知攝入離貪;餘三種功德──清淨、顯明、對治品──示道諦故,應知攝入離貪之因。也就是說,離貪[8]即是法寶。

 

 

(子二)分釋,分二:(丑一)《論》;(丑二)《釋》。今初:

 

非觀察非說,聖知故無思,息無二分別,淨等三如日。1.12

 

承上偈總釋,此偈分釋滅諦與道諦:無思、無二、無分別等三釋滅諦,淨等三如日釋道諦。

 

 

(丑二)《釋》分二:(寅一)釋滅諦;(寅二)釋道諦。初又分二:(卯一)釋自性清淨分;(卯二)釋客塵清淨分。初又分二:(辰一)總標;(辰二)分釋。今初:

 

《釋》釋此偈初二句,曰:「簡言之,應知滅諦以三因而成無思。」三因指非觀察、非說、聖知。

 

 

(辰二)分釋

 

《釋》:「云何三因非無、有、亦有亦無、非有非無四相等非尋思境故;非聲、語、言、語境、言詞、施設、言說所能詮說而圓滿證故;諸聖者別別自內所證故。」

 

分釋三因,依賈曹杰,第一因是說:於事不能以分別名言證無等四相,彼等四相非尋思境故;第二因是說:非以能證之聲、地方語、意之言、語之境、「滅苦故名滅諦」之言詞、語之施設、名之言說等能詮來詮說而圓滿證;第三因是說:諸聖者以二相隱沒之理證。

 

 

(卯二)釋客塵清淨分,分二:(辰一)認明所滅客塵;(辰二)廣釋滅諦自性。初又分二:(巳一)問;(巳二)答。今初:

 

《釋》:「云何應知滅諦是無二及無分別

 

 

(巳二)答,分二:(午一)配合經教;(午二)釋經教義。今初:

 

《釋》:「如世尊說:『舍利弗,滅者即法身,亦即具無二法、無分別法。』」

依賈曹杰,「滅者」指盡諸客塵之滅者。

 

 

(午二)釋經教義

 

《釋》:「此中二者指業與貪等煩惱,分別指業煩惱集之因──非理作意。」

 

依賈曹杰,此非理作意即耽著補特伽羅及蘊為諦實的非理作意。

 

 

(辰二)廣釋滅諦自性,分二:(巳一)認明體性;(巳二)配合經教。初又分二:(午一)自性空自性滅;(午二)遠離客塵是說離客塵的滅諦、破「事之壞滅是滅諦」。今初:

 

《釋》:「內證彼自性滅故,分別與二以無現行之理永不生苦,此名為『滅苦之諦』。」

 

依賈曹杰:

1. 聖根本智別別自內證業煩惱及分別彼等自性滅──證彼等自性盡、自性空,因此,依彼聖根本智,從而令業煩惱二及分別以無現行之理永不生苦,此斷種子之離繫者即名為「苦滅之諦」。

2. 業煩惱及分別自性空,此是自性滅(非以對治滅)的勝義諦。證得離客塵之滅(證得苦滅之諦)則要依靠現證彼自性滅之勝義諦(現證空性)。

 

老師補充:

1. 現證空性時,滅諸戲論,所以業煩惱都不起現行,故而不會生苦,而自分所應斷之煩惱障或所知障永遠不起現行即為滅諦(滅苦之諦)。

2. 雖然滅諦和涅槃都是勝義諦,且無間道和解脫道都是現證一切空性的智慧,但無間道現證空性時沒有現證滅諦,因為現證一切空性不遍於現證滅諦;同樣,見道解脫道及修道解脫道也並未證得涅槃。

3. 應成派承許滅諦是勝義諦,理由:經論中常會說成就阿羅漢果時也現證涅槃或聖根本智現證空性時也現證滅諦,若承許滅諦是勝義諦,會較貼合經論所說,若認為滅諦是世俗諦,則在解釋時會有困難。例如《入中論善顯密意疏》中說十地根本定在了解法性上無差別,在了解法身上則有差別。換言之,彼等了解法性的程度一樣,但所了解的滅諦不同。法身是滅諦,若法身是世俗諦,根本定就不能了解它,若法身是勝義諦,根本定就可以了解它。因此,承許滅諦是勝義諦會比較容易解釋這類內容。

 

 

(午二)遠離客塵是說離客塵的滅諦、破「事之壞滅是滅諦」

 

《釋》:「法或有壞滅者,不說彼是滅苦之諦。」

 

世尊不說有為法如瓶等的壞滅是滅諦,因為彼等為緣起法,不觀待修行即生為壞滅性,所以若彼等之壞滅為滅諦,則一切有情不需用功即得解脫。



[1] 煩惱障或所知障。

[2] 老師補充。

[3] 前釋自性清淨時,有說四邊不可觀察,此處藏文中沒有「可」,譯者亦譯為無可思。

[4] 老師重譯。

[5] 老師重譯。

[6] 或稱離欲尊、離貪尊。

[7] 老師補充。

[8] 指離貪與能離貪。

2024年1月20日 星期六

《達賴喇嘛尊者 入行論教授》連載(66)

 《達賴喇嘛尊者 入行論教授》連載(66

 

第五品 護正知

 

 

根本頌(59

禿鷹貪食肉

相互拉扯拖

若心無不悅

何故今愛惜

 

修行時之所以有違緣,一個根本原因是對身體的貪,因此,緣身體的過患而修是很重要的;而且,不論多愛惜這個身體,這個身體最終與心識分離後,就成了屍體,喜歡吃肉的禿鷹會把它到處拖來扯去,彼時若自然地不會不高興或貪著,現在又何必這麼看重而愛惜它呢?不應如此。

 

根本頌(60

執身為我所

心汝何故護

與汝既各別

於汝何所需

 

如同向一位具權勢者借東西,之後仍須歸還,這個身體也是借來的,且體性不淨,因此,不應執體性如是之身為我所,然後還全心把它當作應當愛惜守護的對象,從而不顧惡名、不顧罪與苦。珍愛此身的心你與所珍愛的境身體二者之中,一方是唯明唯現的自性,一方是血肉之軀的自性,双方別別不同,所以「於汝何所需?」也就是問:「它對心你有什麼好處呢?」

 

根本頌(61

癡心汝何故

不執淨樹身

反守護腐爛

不淨臭皮囊

 

愚痴的心你為何不將沒有腐爛及臭氣等的乾淨的樹執為我所?你為何如此看重這個機器──這個不淨物聚合而成的血肉之軀?

 

若問:那麼,我們所珍愛的這個身體其體性為何?有何理由說它不淨?

 

根本頌(6263

首先以自心

剝離表皮層

次以智慧劍

剔肉離骨網

 

復解析骨骼

審視至於髓

我當以慧觀

何處有精華

 

應這樣觀察我們珍惜的身體的自性:首先以自心將表皮層剝離,再將皮下的肉及脂肪等從披掛的骨網上剔除下來,如是以慧劍別別拆解觀察,然後「復解析骨骼」,分別解析頭骨和腳骨等。若從外在的皮至內在的骨髓皆如是一一審視,就會知道這個身體根本沒有意義或價值、不值得愛惜,只不過是一個不淨、令人作嘔的東西。

 

根本頌(64

如此勤尋覓

若未見精華

汝何故猶貪

愛護此垢身

 

明明不見任何意義卻仍非常貪愛此身,從而不顧惡名苦樂地愛護此身,為了此身,不僅要吃要穿,還要追求價高色美,有飾品者還在耳鼻掛上各式各樣的飾品。這一切在愚痴中又屬於更加錯亂的。

 

根本頌(65

若垢不堪食

鮮血不宜飲

腸胃不適吮

身於汝何用

 

即便一味愛護此身,它對你也沒有任何好處,你身軀中的污穢不堪食,鮮血不堪飲,腸胃也不堪吸吮,你用如是之身能成辦其他什麼目的?不能。

(本書尚未出版,請勿任意流通。)

2024年1月14日 星期日

《寶性論》講記摘要 (22)

《寶性論》講記摘要 (22)

20240113 第一品 如來藏品

 

 (卯二)利他色身之能立分三:(辰一)盡所有智的能立;(辰二)悲心的能立;(辰三)力的能立。初又分二:(巳一)引教;(巳二)釋義。今初:

 

說如來十六種菩提悲之後,經云:「曼殊室利,覺悟一切法如是自性,見諸有情皆有不淨、未離垢、具過失之法界,為諸有情趣入名為『奮迅』如來大悲。」

 

賈曹杰解釋:「奮迅」為大悲之名,有(藏文)譯本譯為「仁愛[1]」。

 

 

(巳二)釋義

 

此段經文宣說具足如來智悲。此中如其次第[2]所示:

1. 一切法如是自性:緣一切法之無事的體性。此處無事指無自性。

2. 覺悟:以佛的無分別等引之智了知真如。

3. 諸有情:諸有情分為五類:住聲聞決定種性者、住獨覺決定種性者、住大乘決定種性者、三乘之種性不決定者(將三類種性不決定者合為一類)、暫時斷種性者。

4. 不淨……具過失之法界:此處法界指如來藏。如來藏與佛自己的法性於有無垢染上有差別,然於自性清淨則無差別。

5.「見」諸有情……:「見」指一切種佛眼盡所有智無障觀見。盡所有智觀見一切有情無差別地皆有如來藏,亦即一切有情心性皆是自性空,皆是自性清淨。

6. 不淨:諸愚夫異生之真如因煩惱障絲毫未斷,故「不淨」。

7. 未離垢:聲聞及獨覺阿羅漢之真如因僅斷煩惱障,尚有所知障,故「未離垢」。

8. 具過失:諸菩薩之真如尚有彼二障隨一,故「具過失」。八地以下的菩薩有二障,八地以上的菩薩有所知障,另外,證小乘阿羅漢後迴小向大的大乘資糧道菩薩已斷煩惱障,但仍有所知障。

9. 奮迅:趣入成辦淨治所化相續之障的種種方便之門,故稱奮迅。

10. 為諸有情趣入[3]:為淨治一切有情諸垢以及令一切有情得到如同自己所得的果位故,覺悟平等性,意在令所化證得佛自之法性故,趣入種種方便,而證悟佛的法性,就是獲得佛的法性。(老師補充:獲得佛的法性,也就是成佛的意思。)

 

字詞解釋:

1. 種性決定:從生起彼乘發心證得資糧道起,直至證得彼乘菩提果,皆未放棄或轉入他乘者,謂之種性決定。所以,「聲聞種性決定」並不是說聲聞行者在證得聲聞阿羅漢之後也不會轉入大乘,因為既已證得聲聞阿羅漢,就如已從該乘畢業,而不是中途轉學大乘,所以不會因此變成種性不決定。

2. 暫時斷種性:暫時無善根。應成派及自續派都只承許暫時斷種性,不承許永不可成佛、永斷種性,唯識宗則有如是承許。

3. 覺悟平等性:圓滿現前了有情與佛平等,從而消除有情成佛的障礙,令彼等成佛[4]

 

 

(辰二)悲心的能立

 

《論》與《釋》於此將智與悲相間而釋,若區分開,其中講「為諸有情趣入」的部分就是在講悲。

 

 

(辰三)力的能立

 

其後由無上智悲而成就善轉無等法輪,由十二事業門善入方便,於此世間相續不斷[5],應知此即是彼二(無上智悲)利他之力。因為若無大悲,得涅槃無間就會定於寂靜界,不會轉法輪。

 

老師補充:想要成佛必須要有「我要證一切遍智,轉法輪,度脫一切有情」的想法或是「我要斷所知障才能無礙地利益一切有情,故而我要成佛」的想法,而不是認為佛是掌管一切,無所不能。

 

 

(子二)結示分二:(丑一)六義;(丑二)後三義分為二利身。今初:

 

彼等如來六功德,如其承啟,具足無為等前三者即為自利圓滿,具足智等餘三者即為利他圓滿。

 

 

(丑二)後三義分為二利身

 

又,「智」者,是斷證不退轉最上恆常、是靜息功用處──是就自身覺悟功德處而言(是由自己現證菩提的功德方面來講[6]),不是由利他的方面來講,所以講的是自利圓滿,而非利他圓滿。悲與力者,是從為三種具種性所化善轉無上大法輪的功德來講,所以是講利他圓滿[7]

 

賈曹杰於此說明:一般說二利,是將所化未能現見的佛智立為自利,將所化能現見的二種色身立為利他,這種分法是依所化能否現見來分。此處分說二利,則是:將悲與力安立為利他,是因為是悲與力令佛的二種色身為所化說法;將盡所有智攝入利他,是因為彼是悲心趣入之因,是就盡所有智觀見一切有情無有差別地皆有垢染不淨的真如而立;如所有智則是就於空性前二相隱沒而安立,不是依彼觀見盡所有這一方面來安立。

 

老師補充:

1. 雖然如所有智與盡所有智皆現見一切法,在這一點上無差別,但如所有智於空性前沒有二現,事實上,無論如所有智或盡所有智在空性前都無二現,對其他法則都有二現,因此在談佛無二現時,只能就「於空性前」來說。

2. 悲心趣入之因:說盡所有智是悲心趣入之因,是因為只有盡所有智才能圓滿了解一切有情的界與勝解等。總之,因為盡所有智看見有情被無明所縛,但皆有如來藏,可以成佛,故而大悲遍轉而轉法輪。

3. 前面講自利圓滿時已講真如,為何講利他圓滿時也要講真如?為何不直接講佛智無所不知?這是因為:無為無功用都在講勝義諦,而如所有智是就通達勝義諦而講,所以這三個功德都沒有從利他的角度去講;盡所有智雖然也通達諸佛的真如以及一切有情的真如,但因為此處是講盡所有智通達「一切有情無有差別地都有如來藏,所以皆可成佛」,故而大悲遍轉而轉法輪,是從這樣的角度去講,所以是從利他的角度去講。

 

字詞解釋:

1. 最上恆常:指佛的斷證不退轉故是最上恆常。

2. 靜息功用處:以「靜息功用者」來理解即可[8]

 

 

(辛二)釋法寶分二:(壬一)承啟;(壬二)釋義。今初:

 

「從佛寶出生法寶故」,其後約彼而言之頌曰:

 

禮敬彼大正法日,無有有無及餘非,不可觀察離言詞,自內所證並止息,無垢具足智光明,壞諸所緣貪瞋翳。(1.9)

 

賈曹杰於此先說明:「從佛寶出生法寶故」這句話,就究竟當得而言,由得佛寶出生究竟的道滅二諦,這不是就時間先後而言,而是像說「張著嘴睡覺」那樣,沒有先後之別。若就時間先後而言,則會說由成佛轉法輪故,於所化相續中出生道滅二諦。應知此處俱說此二種。無論從哪一種講都是先講佛寶再講法寶,是依此次序而說

 

老師補充:從個人來講(從果皈依來講),是先得道諦,再得滅諦,最後成佛;從因皈依來講,是從佛寶轉法輪,所化相續中才出生道滅二諦,最後成佛。但是上面是基於成就佛果獲得無上菩提以及成就佛果大轉法輪這二種次序而說。

 

 

(壬二)釋義分三:(癸一)標;(癸二)釋;(癸三)標釋合說。今初:

 

正法是諸善士所依止故,禮敬正法日輪。日輪可以譬喻道滅二諦,此處以此譬喻道諦亦無過失。法寶為道諦與滅諦所攝,下面先解說滅諦的自性清淨分與客塵清淨分。

 

先講自性清淨分:彼非自以具二相之識如實證,亦非以他證,而是以二相隱沒的方式證。初者是說不是以具二相的方式證得諸法遠離四邊戲論。遠離四邊指沒有自性有的有、沒有自性有的無、也沒有自性有的二俱及二非。第二個是說不能依靠語言言詞等圓滿通達,所以不是依他而證。第三個是說彼是諸聖者以二相隱沒之理自內所證。以上三者是由體性(初者)以及具境(第二及第三個)二個方面來講滅諦的自性清淨分。

 

賈曹杰於此特別提到:有人解釋離四邊為勝義中非有、勝義中非無等四,這種講法實屬不懂正相違之理的妄言。遮破諦實有就須成立諦實空,所以不可能於此正相違的雙方都不承許。

 

字詞解釋:

 

1. 正法:殊勝法,指賢聖士夫所修之法。

2. 四邊:有二種講法,一種如上所說自性有的有等四,一種則是指自性有、名言中無、二者皆是、自性有的二者皆非。



[1] 有譯者譯為遊戲,老師課後依藏文改譯。

[2] 依藏文文法,動詞放在受詞之後,所以動詞常常出現在句尾,此處是依藏文句子中各字詞出現的次第解釋,所以會先解釋各句中的受詞,然後解釋其動詞。

[3] 原譯「趣入諸有情」,老師課後依所引經文重譯。

[4] 老師課後補充。

[5] 老師課後重譯。

[6] 老師依藏文解釋此句。

[7] 本段老師課後重譯。

[8] 老師課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