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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1日 星期日

《寶性論》講記摘要 (23)

 《寶性論》講記摘要 (23)

20240120 第一品 如來藏品

 

 其次說滅諦的客塵清淨分,分二:無根及無基。根指苦根,亦即業及貪等煩惱;基指苦基,亦即遍計及俱生諦實執非理作意的種子。苦基與苦根如其所應以對治摧壞而止息,此即是客塵清淨之滅。

 

接著講道諦:

無垢具足智光明,壞諸所緣貪瞋翳。1.9最後二句)

 

道諦分三:淨、明、對治。依偈頌看,第九偈中的「無垢」、「具足智光明」以及「壞諸所緣貪瞋翳」依次分別對應第十偈中的「淨」、「明」、「對治品」。依賈曹杰,無垢指現證無我的智慧無垢,亦即沒有如其所應的障[1]種子;具足智光明指具足現證空性的智慧光明,此中包含現證空性的智慧所攝的後得智,它也是道諦;壞諸所緣貪瞋翳指摧壞緣諸所緣而生的貪、瞋、癡。藏文中以翳代表癡。

 

以上正說大乘法寶,小乘法寶並非此處所詮。

 

字詞解釋:

1. 現證空性的智慧所攝的後得智:指現證空性的智慧所攝的大悲心、菩提心等[2],賈曹杰於此強調此等亦是道諦。

 

 

(癸二)釋,分二:(子一)問;(子二)答。今初:

 

何為此頌(1.9)所示

 

 

(子二)答,分二:(丑一)《論》;(丑二)《釋》。今初:

 

無思二分別,淨明對治品,離貪能離貪,法具二諦相。1.10

 

依賈曹杰:彼滅諦於四邊全無思[3],無如其所應之苦根業煩惱二,無實執分別之基;道諦則是清淨、顯明、能離自分所應斷之貪的對治品[4]。四諦分為清淨二諦和雜染二諦,清淨二諦是指以「以對治品離自分所應斷之貪[5]」為體性的滅諦[6],以及以「能離自分所應斷之貪的對治品」為體性的道諦。此清淨諦具二諦相,彼(滅諦和道諦)即為法寶。老師補充:最後一句中「具二諦相」是在說滅諦具勝義諦相,道諦具世俗諦相。

 

 

(丑二)《釋》

 

《釋》:「此偈簡說八功德所攝的法寶。云何八功德無思、無二、無分別、清淨、顯明、對治品、離貪以及離貪之因。」

 

賈曹杰:清淨指道諦的體性不與障混雜;顯明指了解如所有與盡所有;對治品指力。老師:因為了解如所有及盡所有,所以此對治品有對治煩惱、離貪之力。

 

字詞解釋:

1. 離自分所應斷之貪:此處所說的貪也包含所知障[7]

 

 

(癸三)標釋合說,分二:(子一)總釋;(子二)分釋。初又分二:(丑一)《論》;(丑二)《釋》。今初:

 

此中離貪者,滅道諦所攝,彼等如次第,以三三德知。1.11

 

此中所說離貪為滅諦所攝,能離貪為道諦所攝。彼等如其次第各以三功德了知。

 

 

(丑二)《釋》

 

《釋》中說:如上述次第,彼等六功德中,前三種功德──無四邊之思、無業煩惱二、無實執分別──示滅諦故,應知攝入離貪;餘三種功德──清淨、顯明、對治品──示道諦故,應知攝入離貪之因。也就是說,離貪[8]即是法寶。

 

 

(子二)分釋,分二:(丑一)《論》;(丑二)《釋》。今初:

 

非觀察非說,聖知故無思,息無二分別,淨等三如日。1.12

 

承上偈總釋,此偈分釋滅諦與道諦:無思、無二、無分別等三釋滅諦,淨等三如日釋道諦。

 

 

(丑二)《釋》分二:(寅一)釋滅諦;(寅二)釋道諦。初又分二:(卯一)釋自性清淨分;(卯二)釋客塵清淨分。初又分二:(辰一)總標;(辰二)分釋。今初:

 

《釋》釋此偈初二句,曰:「簡言之,應知滅諦以三因而成無思。」三因指非觀察、非說、聖知。

 

 

(辰二)分釋

 

《釋》:「云何三因非無、有、亦有亦無、非有非無四相等非尋思境故;非聲、語、言、語境、言詞、施設、言說所能詮說而圓滿證故;諸聖者別別自內所證故。」

 

分釋三因,依賈曹杰,第一因是說:於事不能以分別名言證無等四相,彼等四相非尋思境故;第二因是說:非以能證之聲、地方語、意之言、語之境、「滅苦故名滅諦」之言詞、語之施設、名之言說等能詮來詮說而圓滿證;第三因是說:諸聖者以二相隱沒之理證。

 

 

(卯二)釋客塵清淨分,分二:(辰一)認明所滅客塵;(辰二)廣釋滅諦自性。初又分二:(巳一)問;(巳二)答。今初:

 

《釋》:「云何應知滅諦是無二及無分別

 

 

(巳二)答,分二:(午一)配合經教;(午二)釋經教義。今初:

 

《釋》:「如世尊說:『舍利弗,滅者即法身,亦即具無二法、無分別法。』」

依賈曹杰,「滅者」指盡諸客塵之滅者。

 

 

(午二)釋經教義

 

《釋》:「此中二者指業與貪等煩惱,分別指業煩惱集之因──非理作意。」

 

依賈曹杰,此非理作意即耽著補特伽羅及蘊為諦實的非理作意。

 

 

(辰二)廣釋滅諦自性,分二:(巳一)認明體性;(巳二)配合經教。初又分二:(午一)自性空自性滅;(午二)遠離客塵是說離客塵的滅諦、破「事之壞滅是滅諦」。今初:

 

《釋》:「內證彼自性滅故,分別與二以無現行之理永不生苦,此名為『滅苦之諦』。」

 

依賈曹杰:

1. 聖根本智別別自內證業煩惱及分別彼等自性滅──證彼等自性盡、自性空,因此,依彼聖根本智,從而令業煩惱二及分別以無現行之理永不生苦,此斷種子之離繫者即名為「苦滅之諦」。

2. 業煩惱及分別自性空,此是自性滅(非以對治滅)的勝義諦。證得離客塵之滅(證得苦滅之諦)則要依靠現證彼自性滅之勝義諦(現證空性)。

 

老師補充:

1. 現證空性時,滅諸戲論,所以業煩惱都不起現行,故而不會生苦,而自分所應斷之煩惱障或所知障永遠不起現行即為滅諦(滅苦之諦)。

2. 雖然滅諦和涅槃都是勝義諦,且無間道和解脫道都是現證一切空性的智慧,但無間道現證空性時沒有現證滅諦,因為現證一切空性不遍於現證滅諦;同樣,見道解脫道及修道解脫道也並未證得涅槃。

3. 應成派承許滅諦是勝義諦,理由:經論中常會說成就阿羅漢果時也現證涅槃或聖根本智現證空性時也現證滅諦,若承許滅諦是勝義諦,會較貼合經論所說,若認為滅諦是世俗諦,則在解釋時會有困難。例如《入中論善顯密意疏》中說十地根本定在了解法性上無差別,在了解法身上則有差別。換言之,彼等了解法性的程度一樣,但所了解的滅諦不同。法身是滅諦,若法身是世俗諦,根本定就不能了解它,若法身是勝義諦,根本定就可以了解它。因此,承許滅諦是勝義諦會比較容易解釋這類內容。

 

 

(午二)遠離客塵是說離客塵的滅諦、破「事之壞滅是滅諦」

 

《釋》:「法或有壞滅者,不說彼是滅苦之諦。」

 

世尊不說有為法如瓶等的壞滅是滅諦,因為彼等為緣起法,不觀待修行即生為壞滅性,所以若彼等之壞滅為滅諦,則一切有情不需用功即得解脫。



[1] 煩惱障或所知障。

[2] 老師補充。

[3] 前釋自性清淨時,有說四邊不可觀察,此處藏文中沒有「可」,譯者亦譯為無可思。

[4] 老師重譯。

[5] 老師重譯。

[6] 或稱離欲尊、離貪尊。

[7] 老師補充。

[8] 指離貪與能離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