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7日 星期一

《達賴喇嘛尊者 入行論教授》連載(160)

 《達賴喇嘛尊者 入行論教授》連載(160

 

 受依何緣而生?「以觸為緣而受」,是以根境識和合而受用境的觸為緣而生,若問:如何觀察觸是否諦實有?

 

根本頌(93

根境若間隔

彼二於何遇

無隔應成一

誰與誰相遇

 

破根觸境或相遇:若根塵與外在所取的塵有間隔,亦即根與境若有間隔,則彼等要於何處相遇?應不相遇,因為中間有間隔。此外,因為是(無分)微塵,所以若無間隔就應成一,因為若其所處之處完全無別,則說其別別相異就不合理。若(無分)微塵於一處無間隔住,則說一塵與一塵(自己)相遇也不合理。

 

根本頌(94a

塵不入餘塵

無間體相等

 

沒有「(無分)微塵融入(無分)微塵」這樣的說法,因為此二之間沒有間隙或空間,且大小相同。

 

根本頌(94b95a

不入則無合

未合則無遇

 

無分卻言遇

此說豈合理

 

(無分)微塵相互不入、不混合;不混合則無遇。兩個最極細微的微塵,若無間隔,就會成為一個無方分,如是以正理拋出違害。

 

根本頌(95b96a

相遇且無分

若見請示我

 

謂與無身識

相遇不合理

 

若見到相遇且住於無分者,就請讓我看看。另外,以根為增上緣,境為所緣緣,前識為等無間緣,其所生的識並非色法,所以也談不上「相遇」。

 

根本頌(96b

聚亦無實故

應如前觀察

 

眾多微塵聚合的粗色也無相遇,此與前說觀察相同:具支身住於其支,其支也住於手與手指等支分,而關節又分為諸方分,最終觀察到微塵時,是找不到(身)的。

 

根本頌(97

若觸非實有

則受從何生

辛勞是為何

何境傷何人

 

觸要有能觸、所觸,所以無論於根、境或識上尋找施設義,都找不到諦實有的觸,因此,若說「以觸為緣而生受」,則沒有實有的因,怎會有實有的果?不會有。因為貪愛樂受,希求遠離苦受,為此要付出許多辛勞,這又是為了什麼?若尋求其施設義,既沒有能害的受,也沒有所害的我,什麼都找不到。

 

根本頌(98

若全無受者

亦非有領受

爾時見此狀

何故不除愛

 

瑜伽師以中觀正理尋找施設義而觀察時,就如「事輪涅諸法無餘,唯自內心所安立,觀彼心亦離生滅,真實體性真稀奇」所說,以如是理觀察所受用的萬物以及受用者我等時,找不到任何自性有的受用者我等,受也不是自性有──「受者受」這種名言是不觀不察地、由與感受相關才會有,因此它也只是唯名言安立而有。如《中觀根本慧論》所說,任何受用者與受用等,其自性不可得,於實性前唯寂滅,若見此,則因為生貪時,是以執「貪愛境為自在」的執著為基礎而生,所以,藉著破除貪瞋生起的根本──愚痴實執──的耽著境,怎會不能遮止貪愛?是能夠的。

 

《四百論釋》說:「愚痴主要故」,並談到有些細微的貪瞋與愚痴是相應而有。這很難懂。微細實執所引生的某一類貪瞋,自續以下基本上承許為正確的心,也可能會安立只執悅意為悅意的心為正確的心;應成派則安立微細的顛倒實執所引生的貪瞋為煩惱,這種非常微細的煩惱與實執相應而有,執補特伽羅獨立自主實執有的執著所引生的粗分貪瞋也是由根本實執所生,因此,若能透過以正理破除實執的耽著境來壓制實執,則以實執之力所引生的貪嗔等心其所執雖非與彼直接相違,但是透過違害做為貪瞋根本的實執,也就違害了貪瞋。《顯句論》有說:「若是愚痴實執的對治,就會是一切煩惱的對治,而若是貪的對治,或是瞋恚的對治,或是我慢的對治,並不會成為一切煩惱的對治。」

 

(本書尚未出版,請勿任意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