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賴喇嘛尊者 入行論教授》連載(97)
於有情,應專一精進於利益彼而不應瞋彼的理由還有:
根本頌(120)
無諂成親友
作無量利他
除令有情喜
於何能報恩
諸佛有大恩──對一切他有情眾生無諂、不詭詐,衷心成為彼等最勝的靠山親友,並作無量利他。為報如是大恩,應專一利益有情,讓有情滿意。只有這樣,才能讓諸佛心中歡喜滿意。除此之外,別無其他報答佛恩的方法。
根本頌(121)
饒益有情方能報
能仁捨身入無間
故雖於我作傷害
反當勵力行眾善
諸佛先前於有學道捨身,並於以惡趣為代表的三界輪迴中乘願投生,如是百種難行是為誰而行?要能利益彼境有情,才能報答佛恩,因此,不論傷害我的敵者如何傷害我,我自己的三門都不可回之以傷害,應專一成辦其利益。
根本頌(122)
我師尊佛於一時
為有情尚不顧身
愚昧我何故於彼
心生我慢不為僕
我的師尊佛菩薩為了有情一時連己身都不顧,對於彼等慈悲護佑的境有情,我怎麼能因愚昧而緣彼等生我慢?若彼等是自所皈依的諸佛傾注慈悲之處,則於諸如來如獨子般慈悲護佑的境──具恩有情,我為何不作其奴僕?應修是彼等奴僕之心。
根本頌(123)
有情安樂佛即喜
若遭損害則不悅
令有情喜佛喜悅
若損有情則傷佛
若有情安樂,佛就歡喜;若有情受傷害,佛就不喜。這是因為:事實上,若傷害有情就會是傷害佛,若利益有情就會是利益佛。所以,若對能仁薄伽梵有恭敬心,是尊敬薄伽梵者,就應恭敬尊重有情。
根本頌(124)
如人全身遍滿火
雖予妙欲亦不樂
如是若傷有情眾
無方便令悲尊喜
譬如頭與手腳都著火時,不論給他多少吃喝妙欲等,所欲圓滿,也無法使他心安樂,同樣,若傷害有情,就根本無法使具大悲的諸佛歡喜。
根本頌(125)
故我往昔害眾生
令大悲尊心不悅
所造罪業今懺悔
祈佛寬恕所不喜
因此,往昔我傷害諸有情,使得具大悲的諸佛不悅,此等所造罪業,現在於心憶念而懺悔,祈求以大悲寬恕我往昔所造使諸佛不喜之業。
根本頌(126)
為令如來歡喜故
從今止害為世僕
縱他殺害踐我頂
亦不報復令怙喜
為使諸如來及佛子歡喜,從今起我一定要止害、行禁行,專一努力地做讓有情歡喜的事,由此成為一切世人的奴僕。因此,即便諸多眾生用腳踩踏我的頭,甚至殺害我,我也不報復,只專一精進於使世間怙主歡喜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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