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6日 星期一

《達賴喇嘛尊者 入行論教授》連載(146)

 《達賴喇嘛尊者 入行論教授》連載(146

 

 根本頌(21

謂燈能照明

由心知而說

言心是明性

何心知而說

 

若說:燈不會照亮自己,但總的來說,燈是明亮的,這是了解它的心識了解之後講的,(則問:)「心自己是明的」,這是哪一個異質的心了解之後說的?這並不合理。

 

 

根本頌(22

若心皆不見

則明或不明

如石女兒媚

說彼無意義

 

若彼時沒有任何能證見到彼差別事識,如此就如石女兒不存在,便談不上其差別媚態等,同樣,若未見差別事能證識,則說其差別明或不明也成無義。如是觀察之理:前識不了解未生的識,後識也不了解已生過去的識,現在的識(對自己)也不能是境和具境的關係,所以,若觀察「任何一個識都能明(識)自己」而尋找其施設義,則以要獲得的宗而言,無論誰都是看不到「此見此」的。

 

 

根本頌(23

若無有自證

心識豈能憶

由受餘相連

引念如鼠毒

 

若說:要生起憶念,必須是對之前曾領納的、熟悉的事物,之後才會生起憶念,所以,若之前未曾領納,對彼就不會有憶念;此復,領納不出自領納與他領納,(此處)若承許是他領納,則有無窮之過,所以只能是自領納,別無他途,因此,若未先透由自己領納自己或自己證知自己的方式領納,之後就不會對其生起念心。因為先前見青,所以之後想起見青境而憶念境,以及想起我曾見青而憶念起具境,因為有這二種憶念,所以先前在領納境的同時,也有一個領納執青眼識者,藉此,之後才有想起我曾見彼的念心生起,因此只能是由自證領納具境,沒有別的可能。(則說:)此說不遍[1],之後的念心生起之前,不必先領納到那個具境,譬如:被鼠咬時,只覺被咬,不知中毒,之後聽到雷聲,毒發而感到疼痛,此時雖然能憶念是被咬時中毒,但之前並未感到中毒;同樣,領納青之後,會記得之前執青的眼識,但有此念心並不需要有自己領納自己的領納先行。以毒蛇為例,會較易理解:被毒蛇咬傷,受蛇毒之苦時,會想起是被蛇咬時中毒,但是被咬當時未感受到中毒。若問:那麼,如何生起憶念?(則答:)憶念領納青境時,並非以境具境斷開無關聯的方式憶起,因為境具境是相連結的,所以想起「曾見青」和「我曾見青」時,透由境與具境相連結的方式就能生起念心。

 

 

根本頌(24

具緣餘能見

故心應自明

眼塗煉就藥

見瓶不見藥

 

若問:如果透由修住心作意的奢摩它,便能了解遠方的他心,那麼,為什麼心自己了解近處的自己就不合理?也就是說,雖然有「心證知心」的說法,或緣心而修的奢摩它,但是於此處卻說心自己證知自己不合理,其理由是什麼?(則答:)整體而言,能見到遠處,不見得就一定能見到近處,比如,藉著塗抹煉成的眼藥,雖然能見到遠處的黃金、地下的寶瓶,但是不能見到眼藥本身。

 

那麼,心識不證知心識,而且心分為前後時分,尋求時是找不到的──若這樣說,則一切建立都無法安立;若如是,中觀師你難道要破除領納境的見聞之識?你是要破除這些內容嗎?因為這些都被你以觀察的正理違害了,所以這一切你都不承許嗎?

 

 

根本頌(25

見聞及覺知

於此非所破

此處所遮者

苦因執諦實

 

若尋求見聞之識的施設義,則找不到──此處並非以此為理由說它被正理違害及破除。我們有苦樂,其主要的緣是生起貪瞋的境,是依這些境而有。比如:一個脾氣暴躁的人和脾氣沒那麼暴躁的人,二人一起吃飯時,若有第三者講了一個壞消息,其中一人可能就拍桌頓足,心煩意亂,飯也快吃不下,另一人則能夠繼續從容地吃飯。雖然兩人聽到了同樣一個不悅的消息,但是其中一者心理上完全不能接受,另一者則沒有這種情形,這樣的人能夠從容地了解不好的事情發生的原因,認真仔細地探究。像這樣,我們因為欲與不欲而造下各種善惡業,這很明顯都是心態所致。緣悅意境生貪時,會現彼悅意境為從境自方不觀待而有,從而生起強烈的貪;若有不悅意境,執彼為從境上有的不悅意時,也會生起強烈的瞋,這很清楚都是心態所致。僅僅執從境上有,這雖然不一定會生起貪瞋,但若透由經驗觀察,就能確定貪瞋是以執境上有的執著為助伴而生。

 

若有能令禍害我們的貪瞋不生起的方法,此時就一定要去做,這就是要破由境上有的原因。依此而生苦之理,如同龍樹怙主所說:「諸法因緣生分別為真實佛說即無明彼生十二支[2]」,是由彼心之力生貪瞋,是由彼心之力造業,是因為它而流轉輪迴。

 

《中論》說:「若無明滅盡,諸行不成集(即不生),以智修真實,無明當滅盡[3]」,《四百論》說:「若法自性有,見空有何德[4]」,若法有自性,則見彼為空就是顛倒,又有什麼必要見空呢?然而事實上諸法無自性,我等是由無明串習之力執彼等為自性有,破除它的方法則如「虛妄分別縛,證空見能除[5]」所說。破除彼心所耽著的內容是很必要的,若事實上是以諦實的方式有,則觀察有無諦實的尋找者以理智尋找時,就應該找得到,但是找不到;除此之外,觀察真實義的正理並未破除能見能聞的心。「被正理違害」與「理智找不到」的差別就是這樣。此處以理智觀察的目的,是為了遮止愚痴實執,是為此而去觀察勝義。所破的勝義若是有,就必須是真實有,若是真實有,理智觀察時就要找得到,彼時若是找不到,就是被正理違害。

 



[1] 法王在此補充:此偈頌第三句藏文,不是說「領納餘及」,要理解為「領納餘時」才好懂。

[2] 七十空性論》第六十四偈。

[3] 中論》第二十六品第十一偈。

[4] 《四百論》第十六品第二十三偈。

[5] 同註解第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