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0日 星期日

《達賴喇嘛尊者 入行論教授》連載(44)

 《達賴喇嘛尊者 入行論教授》連載(44)

 根本頌(11a)

故如所立誓

我應恭敬修

 

因為從無始直到現在之前,都未曾有過這麼好的機緣,現在終於有一次這麼好的機緣,於諸佛及佛子座前生起了賢善心,所以若自己珍愛自己,就要力所能及地謹慎行事,這很重要。既然我們已經值遇大乘佛法並且生起了勝解,就不要虛度光陰,也不要當作是對自己的懲罰,而是要想辦法好好地修。會說最好的修行人每日都有利息可得,另外也有得月息的修行人,也有即便每月生利都很困難的,但即便如此,一年一年地過去,也一定要讓自己得到利息。如是,若不想修行就沒差別,若想要修行,則應力所能及地讓自己三門的行為一年一年地有些改善。做這樣的努力是很重要的。天天增長雖然很難,但十年前、五年前是怎樣的情形?再往前十五、二十年,自己的行為又是什麼樣子?自己若觀察思惟,就會發現自己的脾氣大、妒心強烈、不知足、我慢強,是一個這樣的人;現在過了十年、十五年,自己三門自然的行為若較前改善,就是心獲得了很好的利息,也是修學佛法的徵兆。比較自己十年、十五年前的狀況和現在的狀況,若發現既沒有變壞也沒有變好,一模一樣地保持原狀,則不論做了多少功課,也沒有什麼好稀罕的。

 

不論家裡有多少身語意的所依,除了是一種財物之外,並未帶來任何好處,也沒有什麼意義。佛法必須成為調伏心續的方法,若有身語意的所依作為供養境,這樣雖好,但是單單這樣並不夠。我們以前沉迷於沒有意義的支分,從而做了各式各樣的事情。如同說佛陀教法的根本依賴於僧團,而所謂的僧團,其根本在於好好守護自己心中的沙彌及比丘的戒律與學處。所以,好好地從事聞思修等三的講說、修行與實踐,這樣才是真正服務教法、利益教法,除了如是護持佛法之外,外在的奢華房舍等是沒有用的。不論僧俗男女,僅僅因為在自己住處有身語意的所依與供養的資具,是否就可以算是佛教徒?對於這一點是有疑慮的。若沒有所依或供養的資具就不能算作佛教徒的話,密勒日巴尊者就不能算作佛教徒了。密勒日巴尊者哪裡會有唐卡呢?更不可能有金身或銅身的佛像。他是一個赤貧的人,什麼東西都沒有,但是他於一生就證得了佛果位。再以大成就者諾桑加措為例,對他而言,修行與壽命等同,他住在山上斷絕俗務,同樣是什麼東西都沒有。即便是近代的太和複誦師也是過著絕對清貧的生活,除了一個破碗和一個沒有蓋帽的水壺之外,什麼都沒有。他們供曼達時,大概也是用薄石片來供,哪裡會有金曼達、銀曼達或鑲金的曼達?可能連銅製的曼達也沒有,但是他們是真正捨棄世間八法的真正修行人。

 

所謂修行者,必須在心續中具足真正的法,除此之外,法並不是在佛堂裡有,修行者也不是若擺放了身語意的所依就成了修行者。因為希望自己家中的小朋友一再見到如來的像,由此因緣而對佛法產生興趣,並且成熟學習佛法的習氣──因為會有這樣的目的,所以身語意的所依不必求極致,而這樣做是有好處的。太講究或攀比,例如:他有一盞金燈,那我也要有一盞金燈,但沒有真正要供佛的心,只是要炫耀,這樣不僅沒有意義,反而只會變壞,不會變好。為了攀比,就想著是不是該裝腔作勢?還是要說謊、騙人?這樣的狡詐欺騙完全沒有必要。那些不沾染如是諂誑狡詐,且容易獲得的供養物,若是能引生淨信,就可以陳列供養。若以為像金燈那樣的供養不可或缺,從而為此肆意亂為,則不僅沒有必要,而且與法相違。

 

因此,要善加了解如何就會犯下與佛法相違的過失或罪墮,如何才不會犯,要力所能及地鞭策自己,內心謹慎是非常重要的。若想:理由是什麼?

 

根本頌(11b)

今後若不勤

漸趨下流轉

 

我們應小心謹慎地鞭策自己,若不能讓自己有把握且不後悔──雖然現在我們獲得了人身,耳中聽到了善惡之語,明明了解善惡,卻仍不能由此產生力量──那麼,到了不知善惡且也無人開示善惡的時候,就會很難生起想修行的心,要成辦修行就更難了。

 

譬如一個藏人不管瞭不瞭解佛法,他的想法自然而然就與沒有佛法薰陶者的想法有差別。這次我們生在有佛法薰陶之處,若不去想想自己這次能否種下修學佛法的習氣,則於來生、再來生,距離這個更遠時,就會很難生起具力的善心,因此,生到越來越差的生處的危險就越來越大。

(本書尚未出版,請勿任意流通。)

2023年8月12日 星期六

《達賴喇嘛尊者 入行論教授》連載(43)

《達賴喇嘛尊者 入行論教授》連載(43)

根本頌(6)

有人捨覺心

仍可得解脫

此業理難思

唯遍智能知

 

此偈是斷除與餘經相違之諍。以前舍利子發起了殊勝菩提心,成為一位菩薩,後來有惡人顯示神通來輕侮舍利子,舍利子因此心力衰退,但是,雖然退失了菩提心,舍利子仍由具恩導師的大悲攝受而現證了阿羅漢果位。若想:這又是怎麼回事?若考慮到無量劫之前由善業而有的不共關係,則依靠具恩導師的發心以及舍利子自己前世的不共業緣,依此福德力,還是可以獲得阿羅漢的果位。「此業理難思」,業力不可思議,唯有一切遍智能知,我們是無法如實說的。重點是:是為了有情的利益而發起賢善心,若相續未延續而棄捨發心,就太糟糕了。

 

根本頌(7)

菩薩墮罪中

此乃極重罪

若犯此墮罪

將損有情利

 

對於已受菩薩戒的菩薩而言,棄捨菩提心就如《集學論》以及《菩薩地》所說,是十八根本墮中最重的,棄捨此心的那一剎那,不需要具備纏犯他勝,菩薩戒立刻失壞,消失得無影無蹤。像自讚毀他這樣的根本墮則需要有纏犯,棄捨菩提心則是當下戒就失壞。墮罪重的原因是:若棄捨成辦有情利益的發心,則成辦有情利益的事業就會勢微衰敗。

 

根本頌(8)

縱僅一剎那

障菩薩修福

因損有情利

惡趣量無邊

 

若棄捨發心,這不用說,定會有大罪,不僅如此,若障礙成辦有情利益的菩薩去利他,損惱、妨礙菩薩,因為妨害了菩薩成辦有情的廣大利益,因此要受無邊惡趣之果,所以說有極大過患。這些是摘自《最極寂靜決定神變經》。

 

根本頌(9)

毀一有情樂

自身尚退失

況毀盡空際

所有眾生樂

 

如果即便毀一有情之樂,都有很大的過失,更何況發心時是希求一切有情離一切苦,並且安置一切有情於佛果菩提。「他利是指他相續中的涅槃」,如其所說,生起一個想要安置他者於涅槃之地的心,然後又放棄彼發心,這樣就如同毀掉了一切有情之樂。若毀掉了盡虛空際一切有情之樂,就不用說會有何等極其難忍的異熟果了,也就是說會有非常大的過患。

 

根本頌(10)

墮罪力強大

具力菩提心

於輪迴交替

登地經長時

 

若犯下能毀壞菩薩戒的根本墮而導致戒失壞,雖然可以重新受菩薩戒來修復,但也說到會延遲長時才能登至上地。《菩薩戒品釋.菩提正道論》以及《密宗道次第廣論》中有講違犯學處之後的恢復學處之理。

 

別解脫戒是若犯了有覆他勝之罪就無法重新恢復,前兩個戒則不同,即便犯了有覆他勝的根本墮,戒失壞得無影無蹤,只要重新受戒就還是可以生起;但是,一開始就不被墮罪毀壞,與被墮罪毀壞後再修復,這兩者呢,就如同從一開始就沒問題的、健康的腳和有問題但後來治好的腳,二者雖然同樣可以走路,但還是從一開始就沒有問題才好,有這樣的差別。若詳細觀察二者,其好壞的差別就如喻中所說,所以不犯根本墮是很重要的。

 

六時上師瑜伽承諾晝夜各三次修習所緣行相,若違背就會有粗重罪,所以於六時唸誦上師瑜伽是很重要的。至於印度智者的修行中,以四座瑜伽來圓滿生起次第和圓滿次第,為此而講的四座瑜伽的情形就不一樣。這些根本墮很重要,所以要好好了解,從而不犯墮罪,這非常重要──承諾要唸的功課稍有中斷就很緊張,卻完全不去觀察是否犯了根本墮,這樣就完全沒有意義。就菩薩戒而言,並不是只有殺人宰馬這類事才會犯墮罪,只要沒看顧好內心的想法就會有犯根本墮的危險;別解脫戒的過失則因為主要是與身語相關的過失,所以稍微難犯;密續的學處因為主要與心相關,只要一個想法就有犯墮罪的危險,所以小心謹慎是很重要的。

  (本書尚未出版,請勿任意流通。)

2023年7月2日 星期日

《達賴喇嘛尊者 入行論教授》連載(42)

《達賴喇嘛尊者 入行論教授》連載(42)

 

第四品 不放逸

 

講解第四品〈不放逸品〉。以上已經講完殊勝菩提心未生令生的三品,從此處開始講已生令不衰退的三品。根本上,成辦佛陀十力等功德的能力雖然是本來就有,但是因為以客塵、可離的方式存在的煩惱──例如執我的實執以及珍愛自己的我愛執──有非常大的力量,所以對於修持現在已生尚在的賢善心而言,其敵──使善心衰損的違緣──是在心中而不是在外面。若是外來之敵,就要經過一定的時間才會出現,而內在之敵,則因為由一個念頭就可以立刻生起瞋恨等心,所以必須對它非常小心。

 

以貪瞋為代表的煩惱,雖然對彼各自有不同的修對治之法,但是其基礎都是平常要好好地修不放逸,若能小心謹慎,則違緣──能障的惡分別──快要生起時,心快要不安樂時,就能被不放逸攝持,就能生起對治──正念和正知,彼等一旦生起,過患的力量就會漸漸變弱,這是法性。因此,不放逸非常重要。所以此處要講的就是〈不放逸品〉。

 

根本頌(1)

佛子如前說

堅守菩提心

恆勤勿散漫

不違諸學處

 

佛子首先憶念如是菩提心的功德,然後修菩提心的所緣行相,在獲得覺受之後,為讓它堅固,以透由儀軌受取的方式,堅固持守發心,無絲毫動搖,恆常不違菩薩學處。總說應這般努力,然後接著說應努力的理由。

 

根本頌(2)

若輕率著手

或未善觀察

雖允諾成辦

應審行或捨

 

「輕率著手」是說不觀不察、順其自然而發生的事,或雖是思考過才著手,但並未仔細思考,若是這樣,即便這件事已經開始且也對此發過誓,未來還是應該重新仔細思考要做還是要放棄。以上是說應觀察。

 

根本頌(3)

諸佛及佛子

以大慧觀察

吾亦善思擇

豈可捨此心

 

諸佛及佛子對此作觀察了解時,就知道菩提心是成辦有情暫時以及究竟所欲的方便;從受戒者這方面來講菩提心的功德,它也是成辦暫時與究竟所欲的無謬方便、無上方便。對於這一點,自己要一再觀察思考從而獲得定解。不僅如此,於正行發心時,也要祈求佛及佛子為證,於尊前立誓。因為是下定決心而承諾,是透由這樣的方式觀察之後才承諾,所以豈可捨棄?這是說對其學處絕對不可動搖。

 

根本頌(4)

若已立此誓

然未成辦此

則為欺有情

來生何所似

 

若我未如自己所立誓那般在加行上付諸實踐,則為欺騙彼等一切有情,因此應想想我是為了誰發心,來生會變成哪樣?一定會變成哪樣?

 

根本頌(5)

若人心欲施

少許尋常物

思已然未施

經說墮餓鬼

 

況至誠宴請

令享無上樂

後反欺眾生

云何生善趣

 

心裡已經決定要布施少許尋常物,但暫時未真正去實行,沒有去布施,即使是這樣,都有佛經說在未來會生到餓鬼處,更何況至誠邀請一切有情為享用無上殊勝樂的貴賓,之後卻不真正去實行,不努力成辦一切有情的利樂。我們口中說著「我請一切眾生為賓客、修習殊勝悅意菩提行」,請有情作為我的客人來享受安樂,但是對於能帶給彼等暫時的安樂及究竟的利益的悅意菩薩行,卻沒有真正去實踐。就如同若請為座上賓,就不可以在請到之後,讓他口中無食,否則會有很大的過失,同樣,為了一切有情發起賢善心之後,若不如其義來實踐,就會是欺騙一切佛及一切有情,所以,還有什麼過失比這更大?沒有。

 (本書尚未出版,請勿任意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