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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2日 星期日

《達賴喇嘛尊者 入行論教授》連載(53)

 《達賴喇嘛尊者 入行論教授》連載(53

第四品 不放逸

 根本頌(45

慧眼斷惑除煩惱

從我心滅將何往

能住何處返害我

然我慧劣無精進

 

解釋此偈時,此偈藏文第一句「煩惱煩惱[1]」是重複了同一個詞,梵文則有區別,此復,梵文原文「བྷ་ར་ཀ」是難行或弱小的意思,「ཀ་ལེ་ཤ」則是指令極不寂靜,也就是煩惱的意思。因為原文不同,所以要理解成是說弱小的煩惱。對此雖然有依藏文或依梵文來解釋的──若解釋為「煩惱由了解煩惱的慧眼斷除」,是依藏文來解釋;若解釋為「弱小的煩惱由慧眼斷除」,則是依梵文來解釋。雖然有這兩種解釋,但是因為是譯自梵文,所以要以梵文的解釋為主。如是,煩惱離開自心,就無他處可去,如「垢染息滅於法界」所說,就好像自己會自行消失;此外,也不會又於某處獲得力量,為了傷害我又再返回。雖然如此,我卻未能發起精進使聖者智於心中生起,這完全是因為自己慧劣之故。

 

即便煩惱具有如此大的力量,尋找其施設義仍是找不到的,我想或許可以這樣解釋「從我心滅」。能引巨大利損的煩惱,如瞋、疑、貪等一切過失,雖然在心中現似有極清晰的手指指向之處,但是若觀察危害我們的煩惱其自性為何,就會知道煩惱並非以能獨立自主的方式存在,煩惱也唯是假立。若有一個自在而真實有的煩惱,尋找其施設義時就要找得到,但是尋找時是找不到的。

 

根本頌(4647

諸惑非住境根聚

亦非住於彼等間

也非安住餘處所

彼等於何惱眾生

 

彼如幻故心莫懼

為生智慧當精進

我何故於地獄等

無義遭受眾傷害

 

比如,像貪,除了從先前串習的習氣、所緣緣以及分別猥雜等生之外,若尋找其施設義,就沒有一個能獨立自主的體性。若再觀察,它既沒有在所貪的境上,也不在眼根等增上緣諸根之上,也不在根境和合之間,「也非安住餘處所」,也不住於與彼等無關之處。若去尋找那些傷害一切眾生的煩惱住於何處,則任於何處也找不到。如是,如同眾煩惱敵在心上所顯現般的施設義,若尋找,雖應找得到,但卻找不到。

 

若想:那麼,人因為不是真實有,所以難道是沒有的嗎?(則答:)因為直接與利損有關,所以不是無。其真正的存在方式並非從境上有,而是唯以名言力而有,雖然其顯現時並非現為唯名言安立而有而是現似從境上有,但是所現如同幻化,並非真,是以緣力而有,是依緣起而有,因此,若遇順緣則會生,若遇逆緣則會滅。若串習其相違品,則不論煩惱的力量有多大,也會由緣力產生變化,從而能夠被消滅。因此,若能斷卻留著不去斷──沒有任何意義、也沒有任何必要地讓煩惱左右自己,從而讓自己墮地獄等惡趣而受苦害──這是完全沒有道理的。依此,不要怯懦懈怠,為了斷除煩惱,要於通達真實義修精進。就諸法的真實義或實相而言,密勒日巴尊者說,「若依勝義諦,無魔亦無佛,亦無有法性。」若就勝義諦而言,不僅沒有魔,也沒有佛,沒有法性。如同此說,勝義有所破的勝義以及勝義心這兩種,這邊講的是所破的勝義。

 

根本頌(48

多方思已應勵力

修學所說諸學處

如病患須用藥醫

不遵醫囑豈能癒

 

如是應多方面思惟,從而努力修學所說菩薩學處。為何不付諸實踐就不能成?因為:如同所說的「殷重及療病想」,若殷重地實踐加行,就會遠離怖畏及其因,就像要服用良藥來治病,同樣,也要由不放逸來獲得心的解脫。因此就教導要殷重地修行實踐。至於煩惱,則會造成不修不放逸以及放任放逸的行為。

 

要能夠不放逸,其根本在於與煩惱戰鬥,所以這一品主要講的就是如何與煩惱戰鬥。若能不放逸,就會生起正知。認為這樣的行為是可以的或是不可以的──如是想而有明瞭取捨關要的正念,接著以不放逸為根基,時時觀察自己三門的行為,以正知這個偵察者來偵察,快要犯錯時,正知就偵測到並知道有危險,從而念及「彼與彼是不可以做的」而立刻修對治遮止那個行為。如是,應修的菩薩學處也要由正念與正知攝持來修。

 

簡言之,於行住坐臥等行止時,不論何時都要讓從正念、正知以及不放逸而生的發心不衰損,並且越來越增長。

 

此是《入菩薩行論》第四品〈不放逸〉。



[1] 第一句依藏文直譯:「煩惱煩惱慧眼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