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們都有所屬的團體或寺院,無論是藏傳的、漢傳的。什麼都沒學到,倒是把黨執的情操培養地非常高。西藏有四大教派,各派修各自的,但是一般居士,倒是哪熱鬧就往哪去,聽法也沒有「是(信仰)格魯派就不去聽寧瑪派的法(,當然也說不上什麼認真聽法),這有一點好處就是不分門派。倒是在台灣等地,派系分得很清楚,「我們的團體」、「我們的師長」......,這就犯了大忌。或說是在維護自己的團體,但是(實際上是)維護與貪執分不開,這樣就沒什麼幫助了。也不知道團體為什麼會帶出這樣的情況,這非常不好,完全違背「正住」。
我們要的是法,不需要被團體的圈圈困住。你現在努力在這邊學,有一天,其他的某處,課講得很好,你就努力去聽學。總之,要學法,且要有系統的學,(次第)不要顛三倒四,以這個做為目標。
(離開去他處學,)或許有時候會被批評背叛師門什麼的,那就只能忍耐。對法就是要正住,你忠於法就好。(再者,)他人說什麼,又不是廣論說的,分清楚這點,(對於批評)就還好。
(見悲青增格西20100313廣論課-1:02)談弟子相--正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