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為什麼是可以皈依的對象?《廣論》裡談到因為祂符合四個條件:自己脫離一切怖畏、也有能力讓眾生脫離一切怖畏、有悲憫心、普利一切有恩及無恩。
這四個條件之間的關係是甚麼?尤其是第三與第四個條件是否有重覆之虞,是大家常問的問題。
這裡先談談第一及第二個條件,這二個條件講的是皈依對象所應具有的能力。那麼,佛何以能夠具有這些能力呢?《釋量論》會說因為祂具有圓滿的斷證。圓滿的斷是甚麼?是具備三個條件的斷--善斷、永斷、無餘斷除眾苦因。佛具有圓滿的斷德,因為佛無餘斷除了煩惱障及所知障。圓滿的證是甚麼?是具備三個條件的證--真實證、堅固證、無餘證得真實義。佛具有圓滿的證德,因為佛證得無欺智、是定量,而其取決點在於是否無餘通達四聖諦,亦即無餘通達是甚麼因素讓眾生往下墮、甚麼清淨品可以讓眾生一直提升直到解脫,否則若看重的是誰飛得高、看得遠,你就去皈依鷲鳥好了,《釋量論》會這樣講。《現觀莊嚴論》裡也會講斷證圓滿,斷的方面講的也是斷除煩惱障及所知障,證的方面則會談到證悟現觀的七十義。若問佛不是證悟一切所知嗎? 怎麼只提到七十義? 就會談到因為七十義是有關修行道次第的部分,佛其它的能力與眾生的解脫並無直接關連,所以就不納入討論的範圍。《釋量論》成量品與《現觀莊嚴論》講的都是成佛之道,此二著作雖然在含括的細節上有所不同,但在方向上是一致的,都是由斷證圓滿來說明佛如何成為眾生可以投靠的對象。
這裡先談談第一及第二個條件,這二個條件講的是皈依對象所應具有的能力。那麼,佛何以能夠具有這些能力呢?《釋量論》會說因為祂具有圓滿的斷證。圓滿的斷是甚麼?是具備三個條件的斷--善斷、永斷、無餘斷除眾苦因。佛具有圓滿的斷德,因為佛無餘斷除了煩惱障及所知障。圓滿的證是甚麼?是具備三個條件的證--真實證、堅固證、無餘證得真實義。佛具有圓滿的證德,因為佛證得無欺智、是定量,而其取決點在於是否無餘通達四聖諦,亦即無餘通達是甚麼因素讓眾生往下墮、甚麼清淨品可以讓眾生一直提升直到解脫,否則若看重的是誰飛得高、看得遠,你就去皈依鷲鳥好了,《釋量論》會這樣講。《現觀莊嚴論》裡也會講斷證圓滿,斷的方面講的也是斷除煩惱障及所知障,證的方面則會談到證悟現觀的七十義。若問佛不是證悟一切所知嗎? 怎麼只提到七十義? 就會談到因為七十義是有關修行道次第的部分,佛其它的能力與眾生的解脫並無直接關連,所以就不納入討論的範圍。《釋量論》成量品與《現觀莊嚴論》講的都是成佛之道,此二著作雖然在含括的細節上有所不同,但在方向上是一致的,都是由斷證圓滿來說明佛如何成為眾生可以投靠的對象。
至於《廣論》裏講的皈依對象的第一個條件「自正解脫一切怖畏」,也是從斷的方面去講。怖畏指的是害怕的對象。從害怕的對象來講,凡夫會說我怕死、我怕鬼,似乎除了這兩件事情,就沒甚麼怕的了。但事實上,我們幾乎無所不怕:我怕聞到這個、我怕看到那個、我怕熱、我怕冷……,好像全世界都可以變成我們害怕的對象。對於此,《廣論》指出,我們真正應該懼怕的是三惡趣的苦、輪迴的苦、以及所知障等,而遠離一切的怖畏指的就是斷除這些苦的因素。宗大師這樣的解釋符合一切經教。證的方面,《廣論》就是簡單說明,說佛善巧於度脫一切有情的方便,宗大師將此列為皈依對象所應具有的第二個條件。《廣論》這樣的說法其實與《釋量論》所說,佛的證德是具備三個條件的證--真實證、堅固證、無餘證得真實義,以及《現觀莊嚴論》所說,佛證悟現觀的七十義,三者在說明佛陀有利生的方便上並無任何差異。總之,佛陀因為斷證圓滿才能夠符合皈依對象的第一及第二個條件:自己脫離一切怖畏、也有能力讓眾生脫離一切怖畏。此二者講的都是能力方面的條件。
至於皈依對象的第三及第四個條件: 具悲憫心及普利一切有恩、無恩,這個《釋量論》講得會比較直接。《釋量論》講甚麼? 「敬禮成量欲利生」,欲利生就會談到悲憫心。對於大乘道而言,悲憫心於初、中、後都很重要。於後為什麼重要? 因為若沒有悲憫心,佛就不會轉法輪了。佛陀已經成就了,沒有悲憫,祂何必轉法輪? 在此要認識一點,那就是人類的一切行為都是有目的、有動機的,佛也是如此,而佛的動機就是大悲心及菩提心等等,以此為動機,佛陀才會在證得佛果之後不分親疏、不分時日地利生,才會有常轉法輪、從瓦拉那西走到各處去弘法、指鬘拿刀追殺祂那麼久,祂還是願意好好地度他等等這些普利一切有恩、無恩的行為。而我們的動機帶來的卻是蓋大樓、造飛機地球暖化等等。重點是:此二條件並沒有重覆之虞,因為雖然具備了大悲心,如果自己還有希求,在利生時,還是會因為自利的關係而有所區別。佛陀因為已經斷證圓滿,無果可希求,故而能做到普利一切有恩、無恩。總之,皈依對象的四個條件中,能力方面就是圓滿的斷跟證,接著就是動機--悲憫心,以及行為--普利一切有恩、無恩。
若把這四個條件配合《廣論》所引《經莊嚴論》中師長應具備的十個條件來看,其中主要與斷相關的有調伏、靜、近靜,主要與證相關的有德增、教富饒、達實性,以上是能力方面的條件;悲體 (悲憫) 指的是動機;具巧說、具勤以及離厭則是行為。此處行為方面講的就不是普利一切有恩、無恩,由此可以看出,雖然動機皆是出於悲憫,但是由於悲心與能力不同,其所能成就的作為也就不同,不一定都能普利一切有恩、無恩。
佛陀利生的事蹟無邊無量,當談到這些事蹟時,都會說佛是多麼慈悲,因由佛的慈悲,才會有這些利生的事蹟。我們一般會這樣講,經論中也是說佛由悲憫心從而度眾、廣利有情。所以,佛陀利益眾生是因為悲憫心,但問題是,若欠缺第一及第二個條件,即使有悲心,也沒有能力度脫有情。因此,必須以第一及第二個條件為基礎,再滿足第三個條件--悲憫心,這樣,符合第四個條件的行為--普利一切有恩、無恩--就會任運而起。也就是說,佛陀無微不至、不分親殊、不分時地的利生事業都是依由大悲心而來,而圓滿的斷證是能力,普利一切有恩、無恩則是具足能力及動機之後產生的結果,也就是其不分親殊的利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