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賴喇嘛尊者 入行論教授》連載(83)
第六品 忍辱
根本頌(31)
謂作用即此
與我有何關
相關分為同體相關與彼生相關二種,其中神我與作用因為是異體的他義,所以不應說是同體相關,而常又不可以作因也不可以作果,所以也不應說誰與常是彼生相關。所以,並沒有像總主和神我這種自在受用境者,如此便清楚破除了他方針對根本宗「一切皆以緣力而有」所提出的過失。
根本頌(32)
一切皆依他
依故無自主
知已不應瞋
如幻化諸事
除了觀待緣而有之外,沒有任何自在壞滅者。若因緣已圓滿,就沒有不由彼力生果的自主,而是自然就會生,故說「依故無自主」。對於像這樣一切唯依緣、唯觀待緣起而有的如幻化者,不應瞋彼。
根本頌(33a)
應以何破除
除亦不合理
若問:若一切法皆如幻象,那麼,要以何對治來破除何義呢?如瞋恚與不悅意等應不必以諸多正理破除,因為都是如幻。
根本頌(33b)
依彼能斷苦
故無不合理
答:彼等一切雖是由如幻之緣生,但是因為彼等會給我們帶來苦,而我們既然不欲苦,所以設法盡除所有的苦因及緣並非不合理。
根本頌(34)
故見敵或親
作非理加害
彼由此緣生
思已受如飴
應由如是正理之門思惟,不論是自己的敵人或親友,若有不合理、不適當、或作為使自己不悅之緣的各種所作,則思惟那些所作都是由煩惱這樣的緣生起,彼補特伽羅於此並無自主,從而「受如飴」,也就是說要從容地接受。
根本頌(35)
若能自主取
皆不欲苦故
諸眾生皆應
無任何苦楚
若能自主或自在生果,則因為不論自他都只希求安樂而不要苦,所以就應全部都安樂,然而並非所有的希願都會實現,由此便清楚顯示出彼等並非自在生。
根本頌(36)
彼亦因放逸
刺等傷自身
為求女子等
憤怒復絕食
因為放逸之故,自己讓自己在刺上打滾;因為生氣而心中痛苦時,自己用拳頭打自己的頭或去撞頭等;為了得到女子等,心被瞋控制,作無量如絕食這樣的難行苦行。
根本頌(37)
上吊或跳崖
服毒非宜食
又行非福業
造作損己事
不僅如此,有人或上吊或跳崖,或服毒、吃不該吃的東西,又造作來世去惡趣的因非福業──雖然沒人會自己不心疼自己,但卻由放逸而造作對自己於暫時及究竟皆有損的業。
根本頌(38)
若時因隨惑
尚殺我所愛
爾時彼如何
不害他人身
任於何時若被煩惱自在,甚至會自己斷絕自所珍愛的性命;如此,在瞋的控制之下,如何不會去傷害他有情的身體呢?是一定會的。
根本頌(39)
是故應悲愍
因惑自殺者
縱暫未能生
豈有理可瞋
如是,若細想就能明白,敵人因為被煩惱自在而傷害我時,敵人自己是被煩惱自在而未能對煩惱修對治──是處於這樣一個脆弱的狀態下,所以應對其生起悲心,即便無法生起悲心,也不應瞋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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