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7日 星期日

《達賴喇嘛尊者 入行論教授》連載(136)

 《達賴喇嘛尊者 入行論教授》連載(136

 

 對自己修嫉妒之理如下:

 

根本頌(160)

我樂他不樂

我高他低劣

 利我而他非[1]

豈不嫉妒己

 

我樂而他不樂,於受用等我高而他低,我造對自己有利的善業而他不是,所以自己為何不嫉妒自己?應嫉妒。若能這般思惟我而善見二種愛執的過患與功德,比如與自己關心的人在一起時,若他們連食物都沒有而我自己這般圓滿,難道不會覺得(自己)惡劣卑鄙?應該是會的。

 

根本頌(161)

吾當離安樂

代他受眾苦

謂何故做此

細察己過失

 

自己應當離安樂而代受他者苦。任於何時都要觀察己過──觀察彼我在想什麼、在作什麼。

 

根本頌(162)

他雖造諸罪

亦轉為己過

己縱造小罪

眾前誠懺悔

 

即便他者傷害我,這樣的過失也要轉為我自己的過失;自己縱犯小罪,也要在眾人面前至誠懺露,也就是讓眾人知曉。耳傳有說:「應對能仁至誠懺」,要對能仁懺露己過。

 

根本頌(163)

倍讚他聲譽

以此遮己名

我如最下僕

願受役利他

 

因為喜歡聽好話希望自己有好名聲,所以應該特意地加倍稱揚他者的名聲,以此壓制自己的名聲不令傳揚,且我應如最下僕,受役使而來專門成辦世間一切利益。

 

根本頌(164)

自身本有過

勿誇暫時德

無論有何德

莫令他人知

 

我愛執等諸過失從無始以來就有,而如愛他執這種功德心則是現在才新成辦,故而就如客塵一般,所以唯應說彼我是自性具過失,而不應由如客塵般的微少功德來稱讚彼我──因為這樣會引生我慢,所以不應誇其功德而應說其過失,應隱其功德,令無人知曉。

 

根本頌(165)

總之為自利

汝作害他事

今為有情利

願害悉歸我

 

簡言之心你從無始至今所有為了自利所作的傷害有情之事,現在為了他者的利益願那些傷害都只降臨到我身上

 

根本頌(166)

莫令自猛現

粗暴頑強相

應如初嫁媳

羞畏謹慎行

 

心你不要粗暴頑強張狂,擺出一副很有能力的樣子來較勁要像新媳婦般羞怯地密護根門才對

 

根本頌(167)

應行住利他

汝若不利他

當掌控自心

違越應制伏

 

應了解二種愛執的功德與過失從而忘記自利作意,依止以利他為己任的意樂;於實踐上,三門所有的賢善若能直接捨予他者即捨,若不能則以勝解來修,他者的苦若能直接取來則取,若不能則以勝解取,應修如是等等利他的意樂與加行。心你若不這樣從意樂及加行來利他,而從彼散逸,則應立刻強力掌控自己,依止對治來制伏,亦即應設法下猛藥來遮止。

 

根本頌(168)

縱已如是誨

心汝猶不行

眾過終歸汝

汝唯當受罰

 

若已如是教誨心你卻仍不去對治自己的過失,而只考慮自己的快樂這樣做事實上就只是在懲罰你自己

(本書尚未出版,請勿任意流通。) 



[1] 此處依法王講解譯為「他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