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計畫由欽哲基金會與法光佛教文化研究所合作設立,前者資助經費,後者負責執行。旨在培訓藏文佛典翻譯人才。
2、每年四、五月間公開徵求學員申請參訓,一年一期,可持續申請,最多五年為限。歡迎已具基礎藏文能力、有志投入藏漢佛典翻譯事業、願意參與規劃課程進修者,申請加入培訓行列。在穩定的學習環境中,專心進修梵藏漢佛典語言、佛學經論、翻譯理論等相關課程及實習。
3、參訓學員於培訓期間,修讀法光佛學成人教育春秋季及暑期密集班之規劃課程,可申請70%學費之課程獎助金,不限修課時數。單一課程申請人數超過預算時,則以修課較多者為優先。每期修課期滿前核發獎助金。(缺課時數超過六分之一以上者不予核發)
4、參訓學員於培訓期間,得申請赴印度學習藏語課程全額學費獎助。獎助學費除需預繳之訂金由學員先行暫墊外,其餘學費於學生報到時由本計畫直接撥付。學習期滿後,憑學習心得報告及繳費收據向本計畫申請補發課程訂金。申請人數超過預算時,則以目前修課較多者為優先。
5、見習學員於培訓期間,必須參加每週一下午般若工作坊(或其他翻譯小組)之討論會作為實習,每月至少二次。如因工作關係確實無法參加者,可要求改以協助校對工作取代,其出席率或工作成績列為核發下期獎助金之參考。見習學員以見習為主,無需擔任翻譯工作。
6、資深參訓學員於培訓期間或期滿後,得參與般若工作坊(或其他翻譯小組)之實習翻譯工作,直至能獨立接案翻譯。般若工作坊實習翻譯成員必須參與般若工作坊討論會,每月至少兩次,並負責完成譯稿之修稿及校稿工作。譯稿發表之後,得支領翻譯獎助金。
7、參訓學員接受三至五年之培訓期滿後,如已具獨立承接藏文佛典漢譯工作能力者,可依程序申請承接藏傳佛典漢譯計畫之獨立翻譯工作,在達成一定工作量下,預期可支領足敷生活之譯稿費,但成就與否仍須各憑造詣、學養和譯筆能力。
參訓申請書文字檔,請聯絡法光佛教文化研究所藏文翻譯人才培訓獎助計畫信箱E-mail:tibetan2chinese@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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