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賴喇嘛尊者 入行論教授》連載(86)
第六品 忍辱
結合斷諍。若諍問:那麼,因為是依由自己而讓他方造罪,難道自己沒有過失?
根本頌(51)
若我有意德
則不墮地獄
若我防護己
彼有何可得
雖然我成了他方造罪的緣,但是我若做到了忍辱,有依止忍辱的心,有此功德,就不會去往惡趣。另一方面,他方雖然成了我修忍辱的所依,但是我自己才是不讓瞋生起、防備瞋的那個修忍辱者,所以他方並不會得到任何功德。此即為斷諍。敵者或傷害者由此會得到任何餘福嗎?不會。
根本頌(52)
若以怨報怨
則害者不護
吾行將退失
難行亦毀損
傷害者傷害我時,若我修忍辱,就會如前所說般生起功德;傷害者傷害我時,若我以怨報怨,則因為增長了罪業,「則害者不護」,會衰損四沙門行的修行──罵不回罵、瞋不回瞋、打不回打、揭短亦不回以揭短──會衰損這些菩薩學處的行持。
以前有人對一位噶當派的格西說:「格西拉,有人如是毀謗您……」,於是這位格西就說:「喔,人話若不對人講,要對誰講?你不要離間。」有這樣的逸事。總之,噶當派的公案就是像這樣,不會一一回嘴。
以上針對自身直接被刀砍或棒打等這些傷害,講了如何對此修耐怨害忍之理。接著要針對傷害者輕蔑我等這類事情,講修忍辱之理。
根本頌(53)
心無形體故
誰亦不能毀
因貪著此身
身受眾苦傷
例如從以前就有漢人說我是穿著法衣的狼,是殺人兇手,但這對我沒有任何傷害。我是個活生生的人,且若考慮到那些平庸的比丘,我自認還算是可以的。我的心沒有身體,所以射出語言的劍傷不了我的心;若用刀砍在我身上,則不小心就會有危險──即便只是蚊子咬,也只能一邊修悲心,一邊在咬得厲害時,揉一揉,趕蚊子走,否則就會受不了──若直接傷害身體,就會這樣,而心沒有身體,所以不會受到損害。所以,不需對他方的惡言惡語心生不喜。
根本頌(54)
口出不雅詞
輕蔑粗惡語
於身既無害
心汝何故瞋
他者輕蔑我,並對我說粗惡語、講不好聽的話,若這些對我的身體沒有任何危害,心你為何要對這些惡言惡語生瞋?沒有理由生瞋。
根本頌(55)
謂他不喜我
然於今後世
若不能食我
我何故不悅
敵者對我惡言惡語,並不會如直接傷害身體般造成傷害,除了在我心上顯現的內容之外,全無任何傷害,但是因為想到貶抑與指責會導致他人不喜我,我就完全無法忍受那些不好聽的話──但事情並非如所想這般,他不喜歡我,這對此生與來世都沒有直接的傷害。他人不喜的心並沒有那麼難以忍受。
根本頌(56)
因障礙利養
故我不喜此
吾利定將捨
諸罪則久留
他人不喜我,就會減損我的受用資具、會障礙利養,所以我不要別人對我惡言惡語、貶抑我。他人這樣做時,我因為擔憂自己的恭敬利養會受到傷害而生瞋,然則這些我為其生瞋的利養其實對來世沒有任何幫助,且為利養生瞋一定會為長遠的生生世世帶來傷害,為利生瞋反而會帶來巨大的損失。不獲得利養並不會有大損失,而且不論得到多少利養都必須留在今世,為利養所生瞋心的罪則會堅住於長遠的生生世世。
(本書尚未出版,請勿任意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