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十二緣起支的定義取自《龍王遊戲海.緣起總義》
1.十二緣起的無明的定義是:與自己屬於同一組緣起的能引業的意樂,是對真如蒙昧的心所。彼與無明緣起同義。
那麼,我執無明都是十二緣起的無明嗎?不是,十二緣起的無明要具備其他的條件。也就是,十二緣起的無明屬於我執無明,不是我執無明都是十二緣起的無明。
「對真如蒙昧」:真如指的是空性。蒙昧也有很多種,對業果蒙昧,如認為沒有前後世,對佛法蒙昧,如認為佛法不好、認為藏傳佛法不好,所有的增益與減損都是蒙昧。十二緣起的無明是對真如蒙昧,其他不算。
「心所」:因為蒙昧不一定是心所,所以要加「心所」一詞。若是講「對真如的無明」,就不用加「心所」簡別,無明一定是心所。
「能引業的意樂」:無明緣其所緣而執它為實有,由此產生貪、瞋等煩惱。有思心所,接著有思已的心所,從意樂到究竟,業會感什麼果?三界的一切。所以,心識所攝的色受想行識,及非心識所攝的山河、大地等,都是無明造成的。其中,異熟果的部分才是十二緣起中所生果,只要是所生果就一定是所引果。異熟果必須是有情心相續所攝,是無記。所以,外在的山河等不屬於十二緣起的範疇;即使是內在,善心、惡心等也不屬於異熟。這邊說到「能引業」,什麼叫能引業?因無明而有貪等造了業,若這個業是以後外在的因素,它不能稱為能引業,若這個業是以後所生果的因素,它就是能引業,所以造業時根本分不出是不是能引業。譬如殺一群蟑螂,因為無明而有瞋,看這群蟑螂很討厭、殺了這群蟑螂,這個果報會是什麼?是三惡趣的環境?還是三惡趣的異熟身?都有可能。若果是三惡趣的異熟身,這個業就是能引業,這個無明就是十二緣起的無明。若果是三惡趣的環境,如地獄裡的火坑,這個業就不是十二緣起的行,這個無明也就不是十二緣起的無明。
「與自己屬於同一組緣起」:這個所生果是不是愛取有帶來的?這樣反推回去,是由這個無明帶來的,這是「同一組」的意思。十二緣起的無明是能帶來所生果的無明,為了交代這點而說「與自己屬於同一組緣起」。定義是說,這個無明必須是跟自己同一組緣起行(能引業)的意樂,也就是造這個行的意樂,而且這個行又必須是與自己同一組緣起識的因素,……其實真正要講到跟自己同一組緣起的所引果,但是它只講到必須是與自己同一組緣起的能引業。
以上就是十二緣起的無明的定義。十二緣起的無明與無明緣起同義,是專有名詞。
2.行緣起的定義是:與自己同一組緣起的無明作為動機而發起,能引自己的所引來世之能引的思心所。
「與自己同一組緣起的無明作為動機而發起」:有些地方翻譯成「動機」,有些地方翻譯成「欲樂」,我覺得二個加起來才更接近原意。每一個行緣起一定要由與自己同一組緣起的無明緣起作為動機。無無明就無行;有行緣起,就一定有無明。
「能引自己的所引來世之能引的思心所」:重點是它是思心所。是怎樣的思心所?要有自己所引來世,而且它是自己所引來世的能引支。也就是針對這個所引支來說,它是能引。
定義的後半段,如果只說「能引來世的思心所」有什麼問題?以地獄有情來說,地獄之生是它的所引支,那個所引支配的是這個能引。除此之外,這個能引其實還有其他的果。如經典會說在地獄受苦多久,受完之後生為人,還是常有病苦等種種不如意事。也就是即使脫離了惡趣道,它還是有一些增上果、等流果方面的苦果,而這些增上果、等流果就不是所引支。因此,能引惡趣道的能引,所引支一定在惡趣,因為是異熟果,所以一定是惡趣心所攝受,但是所引之果就不一定由惡趣的心相續所攝受。也就是,由能引引來所引,所引的果不見得是所引支。
所以,行緣起是以與自己同一組緣起的無明為動機而發起,它屬於能引,能引自己的所引支—名色、六入等,且是思心所。
3.識緣起的定義是:無間染受與自己同一組緣起的能引業的習氣的意識心王。
《緣起經釋》:「由行緣而生的識直至何時?直至到有。」「有」指的是生有。《廣論》中提到因位識和果位識,這樣的話,識好像變成因位時也有,果位時也有。那麼,十二緣起的識到底指什麼?
「意識」:無明是動機,行是業,識是業習氣種子薰習處,存放業種子的地方,所以是第六意識。眼識、耳識都不是存放種子的識。講到什麼是「由行緣而生的識」時,雖然《緣起經釋》說「眼耳鼻舌身識及意識」,可是不能因為字面這樣寫就說眼識也是識緣起。
「染受……能引業的習氣的意識」:那麼,是整體的意識就是識緣起嗎?或是意識當中的某個識才是識緣起?若說整體的意識就是識緣起有什麼問題?若是意識當中的某個識是識緣起,哪個別體的意識可以相續不斷地直至本有?
識緣起屬於意識,但不是整體的意識,是與自前一剎那的思心所相應的心王的後一剎那的識。教科書中駁斥了整體的意識是識緣起的說法,但沒有指出是那一個才算,這個說法是我自己的想法。業是思心所,我們造業時,它只存在一剎那,第二剎那時,種子習氣就存進去心王—與前一剎那的思心所相應的心王的後一剎那的心王。每分每秒都在造業,業習氣也一直存進去。業習氣存在於與造業時的思心所相應的心王同一相續的下一剎那心王,即第二剎那的心王。第三剎那的心王可不可以也算是?不行。第三剎那可以的話,第四剎那也可以,這樣下去就會沒完沒了。所以要有個界定,第二剎的心王是,第三剎那以後就不是。這個觀點是對的,但是會衝突到《緣起經釋》「直至有」的解釋,還有《廣論》講的因位識和果位識,因為這個觀點中,根本沒有果位識。也就是,在這個觀點下,識緣起與因位識等同,而且也沒有「直至」,因為只有一剎那。
如果不是這樣解釋,說整體的意識就是識緣起有什麼問題?整體的意識既是存放善業的識,也是存放惡業的識,既然如此,它是一個存放善業習氣的識緣起,也是一個存放惡業習氣的識緣起。可是存放善業習氣的識緣起和存放惡業習氣的識緣起要分開,如果這二個是同一個識緣起,這個識緣起就會變成既是能引惡趣的能引支,也是引生善趣的能引支,會有這個問題。
「與自己同一組緣起的能引業」:由這個無明帶來這個行,由這個行帶來這個識,這個識與這個行之間是單一的一條線。無明也是一樣,這個行、這個識與這個無明是同一組緣起。或許這個無明還帶來另外的行業,但是那個行與那個識是另一組緣起。
「無間染受」:要區分持種子的識與染種子的識。持種子習氣的是整個意識,然而十二緣起中的識指的是染受行業習氣的識,那只有一剎那。依《緣起經釋》,執持或儲存種子的識是整體的意識,這從未造業前就有,造業當下存放業習氣於其中,一直到生有,生有時也不能說它斷滅,它還是會繼續下去。這樣持種子的識,因位、果位都可以有,但是那不是十二緣起的識,十二緣起的識局限在一個小範疇。
以上是自宗對十二緣起的識的解釋,看過去與《廣論》、《緣起經釋》字面上有衝突,可是其實是區分的不同。將持種子的識與染種子的識做區分,以持種子的情況來說,可以有因位識、果位識的說法;以染種子的情況來說,就沒有因位識與果位識的說法,識緣起就只有一個識。
4.化生之外,名色隨一緣起的定義是:既屬於與自己同一組能引業的所引果,且屬於從接觸生有到六根具足前的蘊類染汙品緣起。
從名色開始就已經是下一世。有名和色二者,色指的是色蘊,名指的是受想行識四蘊。
「名色隨一」:為什麼要說「名色隨一」?因為無色界沒有色法,只有後四蘊。所以無色界沒有名色緣起,有名色隨一的緣起。
生緣起指的是生有,即入胎第一剎那的蘊體,第二剎那以後的蘊體是老死緣起。所以,生緣起屬於名色緣起,名色緣起有一部份屬於生緣起。
「化生之外」:談名色緣起的定義時,說到除了化生。有四生:化生、濕生、卵生、胎生。化生是如鬼、中陰身等。化生的根識是一起生的,一起全部聚足。那麼,化生有沒有名色緣起?有。化身之外的名色緣起是六入緣起的因,六入緣起是來自於名色緣起,即名色、六入、觸、受這四支,後支是從前支生。但化生的名色緣起就是六入緣起,六入緣起就是觸緣起、受緣起。
《緣起經釋》說:「化生要說由識而生六入,非由識而生名色。」這樣是說化生沒有名色緣起嗎?若是,連六入緣起也不會有,觸緣起也不會有,就只剩下受緣起,變成要說「由識而生受」才是,不應該談六入。這邊的意思是,不需要說「由識生名色、由名色生六入……」,可以直接說「由識生六入」,反正在化生來說,名色、六入、觸、受是一樣的。
名色緣起到受緣起,與生緣起、老死緣起是一樣的,所以化生的這六支同時。因為這六支同時,所以定義就不需要說「既屬於與自己同一組……,亦屬於……」。
5.六入緣起的定義是:既屬於與自己同一組能引業的所引果,且屬於六根具足到根境識還未能和合而受用境之間的異熟蘊類的染汙品緣起。
名色階段,雖然有五蘊(或四蘊),可是那時六根尚未具足。所謂六根尚未具足,其實是那個階段還沒有產生眼根。直到產生眼根之前是名色階段,產生眼根之後是六入的階段。六入階段還沒有眼識,從有眼識開始是觸階段。
6.觸緣起的定義是:既屬於與自己同一組能引業的所引果,且是從根境識和合而能夠受用境,到能知苦樂之因、食物等之間的異熟蘊類的觸心所。
觸階段已經有六識,但是他還不知道苦樂的因、食物等,像小孩子,好吃的他吃、不好吃的他也吃,很燙的東西他也抓,抓了之後就哇哇大哭。
「觸心所」:產生眼識需具備三緣:一、眼識是心識,所以必須有等無間緣。二、因為它是眼識,所以必須依賴於眼根。第三、它要有所緣緣,如外面的瓶子。三個條件具足下才會產生眼識。也就是說,這個眼識是可以觸到境。眼識雖然會觸到境,但是真正觸境的是五遍行中的觸心所。所以,觸緣起指的是眼識的觸心所、耳識的觸心所……,有六觸。
7.受緣起的定義是:既屬於與自己同一組能引業的所引果,且是從知彼受用苦樂等階段之受心所。
受階段已經知道苦樂的因素,什麼好吃、不好吃,什麼會帶來快樂、什麼會帶來痛苦,這些會知道。
「受心所」:如有眼識的觸心所、耳識的觸心所,同樣,有眼識的受心所、耳識的受心所。定義受緣起時,談到「與自己同一組……」,最後要有個「受心所」。也就是說觸緣起、受緣起,跟先前說名色緣起、六入緣起有所改變。某階段的識,或某階段的色蘊、受蘊、想蘊、行蘊,這些是不是屬於觸緣起?是不是屬於受緣起?不是。剛入胎時,無論是從色受想行識那個角度,都可以說它屬於名色緣起。可是觸緣起、受緣起指的是觸心所、受心所,所以要說觸心所階段的色蘊、受蘊等,不能把色蘊、受蘊等說成是觸緣起、受緣起,因為觸緣起、受緣起指的是心所法。
8.愛緣起的定義是:貪著於自己不同組緣起的三受之一,從而首先滋潤與自己同一組緣起的能引業習氣的貪。
愛緣起是滋潤習氣的貪,取緣起是滋潤習氣到很強烈的貪,有緣起是習氣被滋潤出來的業。
愛緣起的定義說到同一組緣起、不同組緣起。無明、行、識、愛、取、有是同一緣起。往生時,會抓著親人不放,「我捨不得離開你」、或抓著錢,「我要帶走」、或「我不要放開這些」,所貪的與愛緣起是不同組的緣起,也就是,現在的受緣起是前世的愛取有帶來的。
9.取緣起的定義是:由前支的貪緣起特別增上,從而對滋潤能引業習氣具有極大能力的貪。
所造能引業於識緣起時已經變成習氣,直到愛緣起、取緣起時還是習氣。愛緣起時,因貪著不同緣起的受而滋潤它,滋潤的程度已經很高了;取緣起時,是再一次的滋潤,有能力快把它叫出來;到有緣起時,就滋潤成識。行緣起或許是善業、或許是不善業、或許是不動業。之後習氣存於識田,習氣是無記,有緣起時會重新變成心識,又會有善惡。
造生惡趣的定業一定會有那種異熟果嗎?它真的定了嗎?未感果前,以四力懺悔其實都可以把它除掉。像寫了一篇文章,已經交給印刷廠了,交到印刷廠其實還可以收回,若是發佈出去就沒辦法收回了。總之,造了了定業,若沒有懺悔,是一定要受的;但是沒感果前,是可以懺除的;若是感果,那就真的定了。
「取」的意思是取到了。要取的是來世的五蘊體。行緣起所造的業是一定是定業,但是一直到取緣起為止,很難說一定有。雖然如此,取緣起時,尚未往生,也不算是真正取到五取蘊。取緣起時是因素全部具足,因素全部具足就一定會生果。為什麼有些業經過百劫還沒有生果?因為它的因素沒有全部具足。因素全部具足的第二剎那就一定會生果。
有了愛緣起很難不生取緣起,有了取緣起就一定有緣起,這三者很難有前者而無後者。其實愛緣起時,大概就決定了,取緣起時更加確定,有緣起時就是真正有了。
10.有緣起的定義是:由愛跟取滋潤能引業習氣,從而能生後有的能生業。
有緣起是因為強烈貪著,所以滋潤了同一組緣起的能引業習氣,讓這個習氣變成能生後有的業。
11.生緣起的定義是:由先前的緣起之力,而無間結生於生有時段的異熟類的染汙品緣起。
有生有、中有、死有、本有。投生的第一剎那蘊體是生有,死亡那一剎那的蘊體是死有,所以生有和死有只有一剎那。除了投生第一剎那和最後死亡那一剎那的蘊體是本有。死有到生有之間是中有。
生到欲界、生到色界,要經過中有階段,因為二處是有空間距離的。中有最多不會超過四十九天。至於中有的長相等,《廣論》有介紹。生到無色界就沒有中有。欲界、色界空間與無色界的空間是同樣的空間。也就是哪裡死亡,那裡就是無色界。若在色界死亡,當下的地方就會出現無色界。
十二緣起沒有談中有。往生時,愛取把有緣起滋潤出來,接著是生緣起,中有與後面本有是同一組緣起。所以,中有的身形會跟後面本有的身形很像,因為是同一個能生業帶來的。總之,愛取滋潤出那個業,接著產生的果是從中有開始,直到死有為止,那個業才結束。
前說,名色、六入、觸、受四支是講蘊體建立的過程及圓滿受用。這四支是能引支所引的果。能生支的果是生與老死,生是講本質,生於三有。這有何過失?就談到老死。
12.1老緣起的定義是:從生有的第二剎那到死有前的異熟蘊轉變之分。
12.2死緣起的定義是:棄捨同類異熟蘊體之分。
「棄捨同類異熟蘊體之分」:「後面的出現時,前面的被棄捨」這樣的一個層面。
老指的是轉變。轉變指的是什麼?原有的變成舊的。死指的是結束,新的出來,原有的結束。老與死是一樣的,原有的變成舊的,與原有的被淘汰、結束是一樣的。所以從無常的觀點看,老與死是分不開的。
既然老與死是一樣的,為什麼要講「老死」緣起,不單獨說一個就好?一般人認為,老是像齒搖髮禿等身體的衰敗了,死是整個生命的結束。也就是以世間的觀點看,老與死是完全不一樣的,有不老而死的,也有老而未死的。因為世間的觀點與佛法所說不同—以無常的觀點看,所以就說老死緣起。
雖然還有哀嘆、苦、憂等,然而,因為不是每個有情都會有那些,所以就不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