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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3日 星期六

八關齋戒及沙彌戒

 ()認識所斷:

1.     須承許盡形壽受持而得的優婆塞戒、優婆夷戒的五項所斷:殺、盜、邪淫、妄、酒;

「不妄語」:此處的「妄語」是指大妄語,對上人法未證言證。「上」指上二界——色界、無色界。上人法即超越欲界、自初禪起至佛地間所攝之世間功德與出世間功德任一。得到禪定者會有神通,可以看到神鬼,也可以跟他們說話,沒有禪定者就不行。一般人沒有上人法,也就是沒有禪定,卻在說有上人法才知道的事,如「某神說了什麼話」、「某神把人帶走了」,這樣就會犯了這條戒。一般來說,居士是比較不會犯妄語戒的,但是在台灣有居士裝神弄鬼、故弄玄虛,或以大師自居,如有人往生,問往生者投生到哪裡,回答「沒問題,已經投生到淨土」,這類都會構成大妄語。

「不飲酒」:性罪是無論如何都沒有開許的。遮罪中,酒戒是唯一不可開許的。世尊說過「如果是我的弟子,連一滴酒都不能喝」[1],對於這點,在自宗的傳承——根本說一切有部——是徹底執行。

 

2.     須承許一日夜受持而得的近住戒的八項所斷:殺、盜、淫、妄、酒、歌舞伎樂及穿戴飾品之合一 、非時食、坐高廣大床()

八項所斷分成三個區塊:一、不殺、不盜、不淫、不妄是戒支。看過去有八項,但是只有四項是真正的戒。二、不飲酒是不放逸支,因為有它才能好好守前面的戒支。三、不歌舞伎樂等其他三項是禁行支。

「禁行支」:例如穿僧服,穿僧服的意義在於時時刻刻提醒自己是出家人、不是在家人,行為不能像在家人一樣。八關齋戒中,不歌舞伎樂等也是在提醒自己現在是受戒的、是跟隨世尊的。「禁」是不可以,「行」是可以,也就是不如法的行為都要棄捨,如法的行為都要生起來。

「不歌舞伎樂」:不歌舞伎樂是為了防止掉舉,掉舉是心隨著貪等煩惱往外跑,沒有安住在法上。我們會為了開心而唱歌跳舞,喜歡輕鬆自在,歌舞伎樂等行為與出離是不搭調的,所以「不歌舞伎樂」不單單只遮止歌舞伎樂,只要是為了輕鬆自在,連挑了眉、抖了腳都要算在內,因為放逸了。我們現在會因為養生而去散步,而且還會覺得這很正常,但是從戒律的角度來看,這是有違背的,要調整成不放逸才對。吃飯也是,要把自己當病人、把食物當藥石,不能用享用的態度去吃。睡覺也要調整成是為了之後的精進而休息。

「不穿戴飾品」:不塗香也要包括在這項中。[2]

現在戴眼鏡是必需品,因為視力有問題才戴,但是以前不是,以前戴眼鏡跟戴飾品一樣,那就不能戴眼鏡。以前在寺院時,戴眼鏡是要申請的,視力有問題才可以戴。我以前戴著眼鏡回色拉寺時,老師看到就說:「你的眼睛好像很不好,我來看看!」老師要檢查過後才去向糾察師申請戴眼鏡。舉這個例子是要說,同樣是戴眼鏡,以前戴眼鏡是飾品,是要遮止的,現在戴眼鏡是矯正視力,是要取的。

又如出家人不可以穿好衣服,但是戒律中有說,當在家人很辛苦忙碌時,可以穿好衣服去在家人面前晃晃,讓在家人生起「出家真好」的念頭,原因是讓人對三寶生起好感是好事。但是時空轉換,如果在家人忙著地震重建,出家人穿好衣服跑到重建區晃晃,大概只會讓人生起反感吧!

不歌舞伎樂、不穿戴飾品,若動機改變,是可以被允許的,像歌舞伎樂,如果是為了供佛,是可以的。很多時候,我們會守著戒條字面本身而不敢動,覺得佛說的怎麼可以改,但事實上,不光是戒條字面本身,基於這條戒的目的而產生的全部都要戒除,而若這條戒的目的已經不存在了,這條戒也就不需要守。

「不坐高廣大床()」:「高廣大床」有二種解釋:一是不能睡高價值的床。你為什麼要買貴的床?買貴的床對你而言是什麼呢?二是實質上的高廣大床。現在每個人都在睡高廣大床,反而要買窄小的床都不知道要去哪裡買,所以按字面高廣大床的目的已經改變。對照以前的高廣大床,現在是指住豪宅、坐賓士車。

「不非時食」:不非時食是在提醒自己是受戒的,要省下時間來修行。

現在許多人守戒,就只是緊緊抓住戒條的字面。如因為守不非時食這條戒,所以過午就不吃了,午後就不太敢活動,本來會做大禮拜的,也不做了,因為活動會肚子餓。原本不非時食的用意是省下時間來修行,你的不非食時變成什麼都不做,這樣就完全顛倒了。我的意思是,持戒要了解是為了什麼而制定這些戒。例如寺院的僧人會在晚上辯經,辯經是很耗費體力的,所以要比較:是要用辯經的方式聞思佛法,還是要不吃晚餐?比較之後,用羯摩的方式允許晚上吃飯,這樣是可以的。[3]戒律不是死板板的,是活的,但是這要懂戒律——知道如何開遮——才會。守戒若死死地守著戒條的字面,說明此人不懂戒律。

有些人守居士五戒或沙彌十戒,他們所謂的守戒就是看有沒有守好這幾條,守好就很好,沒守好就完蛋了。我是認為這樣的守戒就跟為了不吃飯而不吃飯一樣,一點意義都沒有。前面說過,有為了某些目的——趨吉、避禍而持律儀,這樣的守戒連目的都沒有。純粹為了守這幾條的字面而受戒,這樣的意義比持趨吉、避禍的律儀還低。反過來,為了出離的目的而受戒,想到以前阿羅漢們是圓滿地執行這些戒,連微細的戒律都不違犯,自己就會對阿羅漢等生起信心,這就是件不得了的事了。對佛法的理解、對三寶的信心是不是很重要?很重要!我們現在學戒律會幫助生起這一點。

 

3.     須承許盡形壽受持而得的沙彌戒、沙彌尼戒的十項所斷:殺、盜、淫、妄、酒、歌舞伎樂、穿戴飾品、非時食、坐高廣大床()、觸摸金銀;

沙彌()戒就是把八關齋戒中「歌舞伎樂」及「穿戴飾品與塗香」拆開成二項,再加上不觸摸金銀,成為十個。沙彌()戒與八關齋戒的差異只有不觸摸金銀,八關齋戒是在家戒,在家人要經營生活,所以不會有不觸摸金銀這一條。

「不觸摸金銀」:沙彌戒中不觸摸金銀,是可以碰別人的錢,但是不可以碰自己的錢,沙彌是比丘的侍者,所以要幫比丘管錢。不觸摸金銀的目的是金錢與貪有非常大的關係。現在在社會活動,不可能不碰錢,但是要少碰。寺院會說沒事不要碰錢、算錢,碰一次錢就違犯一次戒律,沒有其他好處。

受沙彌戒,直接承許除了這十項外,還承許了三項:請師攝受、捨在家相,穿僧服,所以總共是承許了十三項。

「請師攝受」是承諾以世尊為導師、跟隨世尊。

「穿僧服」:好好穿僧服很重要。就自己來說,是提醒自己是出家人,就他人來說,是守護佛教的莊嚴。像有藏人從小就出家,當在家人供養了在家衣服,就會因新鮮感而穿。對這樣的情況,老人家們看了很心痛,就會說:要把穿僧服當成是很大的福報,要珍惜,一刻也不捨離,不可以有穿厭的感覺。所以如果有人供養了在家衣服,可以穿起來加以迴向,就馬上脫掉;若自己喜歡穿,就會違背承諾。

 

4.     須承許盡形壽受持而得的式叉摩那戒的二十二項所斷:在沙彌戒的所斷之上,承許斷除六根本所斷以及六隨順所斷。

式叉摩那戒是沙彌()戒的增長版,在沙彌()戒上再加根本六項及隨順六項,要守二年。歸納的話,要歸納到沙彌()戒中。



[1]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佛告諸苾芻:『汝等若以我為師者,凡是諸酒不應自飲,亦不與人,乃至不以茅端渧酒而著口中。若故違者得越法罪。』」

[2] 拿念珠的意義是在提醒自己。在念珠上鑲嵌金銀等貴重物品是不被允許的,學過之後要知道這也包括在「不穿戴飾品」中。

[3] 性罪沒有開許的餘地。遮罪中,除了飲酒外,其他可以開許,像觸碰金銀、過午食,因為是遮罪,所以是可以開許的。開許也要看情況,必須存有衝突點,像此處辯經的例子,是要辯經、還是要不吃晚餐,並且開許必須經過僧團以羯摩的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