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論四家合注)
有人執於戒律一邊對密咒不敬,而另一方則執於密咒一邊對戒律詆為下乘。對此善知識敦巴說:“此二者相輔相成,除了我師的教傳外再沒有了。”
此二者也必須要相輔相成:戒律是密咒助伴的必要,已由前面所說的“密咒成就須戒律”諸語成立;而密咒是戒律助伴的必要,如比丘執金剛若過午而食,唯依調伏律則只有單墮罪,然密咒中則說有違越佛語的根本墮罪,入密乘的比丘較未入密乘的比丘更須謹嚴。此語與前面的“能知以四方道攝一切聖教者,唯有我師”之語同一扼要。
此語之義與下面將“不違開遮”說為“智慧的利益”,其義是說:你們對有些佛語看法相同,謂密與律中同為遮、或同為開的。這兩種情況容易了知。但有些則一方認為應遮、而另一方認為應開,這是怎麼回事呢?律中所遮而密中所開的,大多都是調伏律中並無極大利他的須要,及未達樂空無別的極高證悟的化機占大多數,因這樣的補特伽羅而遮止,對此密中也無開許。而有這兩種須要的特別補特伽羅,密中是開許的,以此雖行五欲沒有過失,是調伏律的另一層密意;不具備這些而行(五欲)則成罪過,是密咒的另一層密意。故相互沒有絲毫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