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賴喇嘛尊者,道次第教授)
*平常在超薦時,我們寄望別人念經修法而得淨罪積福,同時,我們一方面承許總的業果四則,決定自己造業自己受果。但是直接的說,自己不造作業行,光靠著別人修善,自己其實是很難獲得利益的。
對此,在《夏瑪道次第論》中曾引用博朵瓦尊者的教說:有三種特別關係為其超薦亡者能獲得利益,即:1. 親人關係,如子女為父母亡者植福,因為彼此有不共之業而有用。2. 受用關係,以亡者之物上供下施,對亡者本身能獲得利益。3. 法的關係,如上師為弟子修法、弟子為上師修法,對亡者本身能獲得利益。
*有些富有人家,即使是為亡者作七七法會,也十分鋪張、氣派,甚至世間八法,若是這樣,不做比做還要好。我聽到有人在喪事期間為了去除憂苦,就殺生慶祝、舉辦盛會,這真是不好的,也只不過是藉法之名而造惡業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