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四諦之「諦」指真諦,真實不虛。通常在「諦」字前加「聖」,即四聖諦,針對聖人是真實不虛。會說五蘊是苦,但是對我們來說,五蘊一點都不苦,特別是快樂的事情(壞苦)一點都不苦。因此,對凡夫來說是樂,但在聖人看來是苦,而聖人看到的才是真實的,所以叫做「四聖諦」。
四諦分類的話,有二組因果:染污的因果—輪迴方面的因與果,與清淨的因果—解脫方面的因與果。輪迴方面的果是苦諦,因是集諦,解脫方面的果是滅諦,因是道諦。
四諦能不能包含一切所知呢?二諦—勝義諦與世俗諦會包含一切所知。表象與裡層的情況就是世俗諦與勝義諦,事物都有它最終的本質、實相,這個就叫做勝義諦,除此之外的全部叫做世俗諦。所以一切所知都含在世俗諦與勝義諦之中。一切所知有常法、無常法,這些能不能包含在四諦中呢?如佛陀、淨土要歸類到哪裡?佛陀是清淨品,但是祂不是道諦,也不是滅諦。道諦一定是屬於道,滅諦一定是擇滅,一定是常法。佛陀是有道諦、滅諦者,淨土也是因道諦、滅諦產生的,但它們不是道諦、也不是滅諦。所以清淨品中有不含在道諦、滅諦中的。
與此相同,染污品有沒有不含在苦諦、集諦中的?(生)問:資糧道、加行道是清淨品還是染污品?答:這二個是特別的情況。道諦、滅諦都是無漏的。資糧道、加行道很類似集諦,但它又是出離心、菩提心所攝持的,所以是趣往解脫的,不是走向輪迴的。有些解釋會說它是隨順集諦,有時又說是集諦所攝,但它是真正的集諦嗎?染污品的意思是朝向染污的[1],而資糧道、加行道不是朝向染污的。總之,對於這個部份每個人有不同的界定與說法。我自己的解釋是:它不是集諦。雖然典籍中有集諦所攝、隨順集諦的說法,但它不是真正的集諦。它很像集諦,但它又朝向道諦,也因如此,歸納起來,它二邊都不是—它不是道諦的原因是它並不是見道以上的道,它不是集諦的原因是它不是有漏的[2]。所以可以舉資糧道、加行道為例,它們不是集諦、也不是苦諦[3]。
Ⅱ
什麼是苦諦?無常、苦、空、無我所標示的染污品,內容有情世間、器世間,三界的所有都包含在苦諦之中。雖然情世間、器世間都是苦諦,但最主要的是五蘊—色受想行識。舉例時可以舉瓶子是苦諦,但是對修行者而言,一定要取五蘊為題材修,這樣才會厭離三界,對修出離心才有幫助。
什麼是集諦?所有有漏的業與煩惱都是集諦。煩惱有六根本煩惱、二十隨煩惱,業方面就有很多,整體上可以說福業、非福業、不動業。福業指的是造就生人天的善業,非福業指的是十惡等業,不動業指的是生往色界、無色界的那些業。
所以苦諦中有草木、石頭、五蘊等,有無記的一類;集諦中有惡業這樣該斷的一類,也有福業、不動業這樣該累積的一類。整體來說,如果內容全部都是該斷除的,就說這個是該斷的;如果其中有可斷的、不可斷的情況,那就是中庸的,這樣就不可以說是該斷的。事實上,苦諦、集諦都是混雜的情況,不應該說苦諦該斷,集諦該斷,但是為了某些目的,要說應斷集諦、應斷苦諦。因此,整體上要說要斷集諦、要斷苦諦,但集諦中的別體,如福業、不動業則是要累積的。
Ⅲ
什麼是集諦?所有有漏的業與煩惱都是集諦[4]。如前所說根本煩惱有六個,隨煩惱有二十個,互相又有所牽扯,所以就很複雜了,但是直接因素只有貪,沒有其他的,根本因素就是我執。這個也在說十二因緣(無明、行、識……)。像阿羅漢看到美好的東西也會覺得悅意,看到不美好的東西,也會覺得不悅意,可是這個悅不悅意並不會導致他的貪,所以貪與悅不悅意有一點差別,我執配合悅不悅意就會變成貪、瞋。因此,無明、行、識……,根本是無明,行、識只是把業放在識田中,以後會不會產生果,就看有沒有愛取有。愛取其實都是貪,當愛取出現時才會確定下輩子要生到哪裡,所以我們生到人、馬等可以說直接是從貪生出來的。我的意思是集諦可以由因、集、生、緣四相分開來解釋,但是此處描述集諦的方式是把矛頭都指向貪,貪才是最可惡的。要解決它,光斷貪是不行的,一定要解決無明。但無明可以解決嗎?可以的,就講到後面的滅諦。
苦諦傳達的無非是苦、苦、苦,這是為了讓我們產生厭離心。研究集諦就是在找苦有沒有因素,能不能離開苦?若找出產生苦諦的因素,第二步就看能不能斷除這些因素,這個過程都叫做修集諦。當如實了解能斷除那些因素時,就知道可以證得滅諦。所以先是認識病,認識之後才有辦法配出藥。配出藥、知道可以痊癒與認出病是有關係的。
Ⅳ
四諦的次第是行者修行的次第。剛開始並不認為是苦,就盡量研究,知道它是苦。之後就研究有沒有解決方法?它是什麼因素產生的?去探究集諦。當了解到可以滅除它時,就到了滅諦。獲得滅諦的方法是道諦。我要說的是這個次第與因果的次第是不同的,因果次第的排列是集諦、苦諦、道諦、滅諦,但是佛陀講說四諦的順序是苦諦、集諦、滅諦、道諦,這個排列是修行者修持的次第,也可以說是瑜伽師觀修的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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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問:染污與清淨有明確的定義嗎?煩惱所生且能生長煩惱的(是我自己下的染污品的定義,典籍中沒有這個定義)。
[2] 緣著它會增長煩惱,或它的相應心所中有煩惱品的,即稱為有漏。
[3] 有說它們不是苦諦,是集諦所攝(但這個所攝不代表它們是真正的集諦);若說它們是苦諦也是有根據的,《金鬘論》說它們是苦諦。所以二方面的資料都有。
[4] 因、集、生、緣所標示的染污品是集諦。若有人認為苦諦的因素是集諦,集諦產生的果是苦諦,這樣定義可以嗎?這種定義是有問題的。如雞生蛋、蛋生雞,苦諦、集諦無始以來這樣下來。我的這個五蘊來自於前生的集諦,前生的集諦又來自前前生的苦諦,所以我的五蘊因素上既有苦諦也有集諦。沒有一個苦諦不是從苦諦而來,且集諦本身也是屬於苦諦,集諦本身也是業與煩惱帶來的。所以講苦諦的定義時,說是無常、苦、空、無我所標示的染污品,這樣的話語就是在防範前述的情況。
問:苦諦與集諦的關係是什麼?苦諦與集諦是不是因果?答:集諦遍於苦諦,苦諦不遍於集諦。如畫一個大圈是苦諦,集諦只是其中一個小圈,只是苦諦的某一部分,所以不能說是因果。但是別人問起的話,可能還是要說是因果,不然會講不下去。回答時,有細膩的說法,也有粗糙的說法。